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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三峡明珠塔”被容了错?

admin 2009-01-07 来源:景观中国网
《新京报》1月6日报道:5日12:46分,随着一声巨响和一阵地动山摇的震动,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主塔高92米、连同塔尖共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有万州形象工程之称的“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
  《新京报》1月6日报道:5日12:46分,随着一声巨响和一阵地动山摇的震动,昔日设计总投资3500余万元、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主塔高92米、连同塔尖共135米、顶部有旋转观光厅、能俯瞰万州城全景、有万州形象工程之称的“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谢幕”。 


  好一个“轰然谢幕”。也就是说,数千万元的投资被打了水漂,明珠被暗投,国家资财被彻底浪费。也许某个或某些贪官会肥了腰包,而倒霉的岂不是纳税人?

  1月3日《新京报》报道:为免除促进开放工作创新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在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了容错机制。《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规定,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成损失,只要程序符合规定,未谋私利,可以减轻或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

  好了,对应于“容错机制”,“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当事官员就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其程序极可能“符合规定,未谋私利”,当然也就可以减轻或免除当事官员的全部责任。此官员可能不必象周久耕一样拍一下屁股换一个位置,而是极可能因“三峡明珠观光塔”的轰然倒塌而升级,因为其本意是好的,是具有改革意识的,是为政府造“形象工程”的,这样的好干部,为什么不能连升三级?

  “容错机制”就是这么一个极大的怪物。在“容错机制”立法出台之前,其实各地早已经在“容错”了,各地的“烂尾楼”层出不穷就是个例子。据说某地的官员在搞“烂尾楼”建设时大捞一把,“烂尾楼”转手倒卖之时又大赚特赚。里外都是钱呀,里外都是腐败呀,而老百姓只听了一个响声,吞下了几口呛人的浓烟,而仍然不知道自己的纳税究竟被多少官员“容了错”?这不能不说是纳税人的悲哀。

  今日“三峡明珠观光塔”“轰然倒塌”了,而当初却是经过了多么合法的程序,多么民生的赞颂,又是多么的对于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龙头作用,又是多么的符合官员的形象工程需要,又是经过了多么高明的专家论证。可惜,这一切仅仅是官员贪污浪费的遮羞布。贪污与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而如今却被活生生的“容错”。浪费有理,而不是“极大的犯罪”,看来某些官员某些地方的政绩观在“进步”。

  只要某些地方政府敢于“容错”,开心“容错”,笑纳“容错”,对“容错”“理性看待”,那这样的烂尾楼烂尾塔烂尾工程就会层出不穷,且必将成为官场永远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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