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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离我们有多远

admin 2004-11-23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要将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国际大都市”。什么是“宜居城市”?各
  近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首次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要将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国际大都市”。什么是“宜居城市”?各个层面、各个地区的看法不尽相同,有关“宜居城市”的标准目前也正在研究中。      据有关报道,上海、四川、河南、广东等地都在制订规划,准备将自己所在的城市打造成一个“宜居城市”。如上海市认为“宜居城市”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房屋居住环境,所以要维护上海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上海“宜居城市”的良好环境,确保市民百姓持续分享上海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是从城市市民的居住工程来理解“宜居城市”的;而河南省某市认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必须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城市建设中的首要位置,突出园林绿化的主体作用。他们把城市园林绿化看成是创造“宜居城市”的主体工作;四川省成都市也认为把成都“从山水名城改造成一个生态新城”,为成都人创建一个最佳人居环境。      从城市规划、城市的生态环境方面来理解“宜居城市”,可以说是当前对“宜居城市”的普遍认识,业内有关专家对此提出异议,他们认为这种认识是单一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北京大学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文虎教授说,人的天性要和自然亲近,亲近的含义就是人在这个环境里感到很放松、舒适。“居”不仅有“居住”的意思,还有“生活”的意思,含义是很广泛的。人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所以适宜人居住的环境应该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好的物质环境;二是好的人际环境;三是好的精神文明氛围。一个“宜居城市”要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舒适的居住环境,要以人为本,并可持续发展。      在叶文虎的眼里,“宜居城市”是一个环境概念,它既包括自然的生态环境,也包括一定的社会人文环境,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环境,才真正可以被称为“宜居城市”。“宜居城市”并不是单纯停留在住房面积、绿化面积等表面层次,还应包括就业、就医、教育、出行等各个方面。      对于什么样的城市才称得上是“宜居城市”,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俞孔坚认为,“宜居城市”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有量化的指标。所谓“宜居城市”,就是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它必须具备两大条件:一是自然条件,这个城市要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安全的步行空间、人们生活所需的充足的设施;二是人文条件,“宜居城市”应是人性化的城市、平民化的城市、充满人情味和文化的城市,让人有一种归属感,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这个城市就是自己的家。总之,健康、安全、舒适是人们到了后工业时代所追求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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