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最新规定 50米以下公共建筑须立体绿化
屋顶添绿,外墙栽花,近年来,立体绿化的理念越来越受到福州市民的认可。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日前针对立体绿化,出台规划管理意见,将立体绿化纳入福州建筑方案规划审查等规划审批。通过规划指标,福州对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绿色建筑项目实现立体绿化的强制要求。
新建住宅建筑 阳台窗台设花池
立体绿化是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的总称。记者了解到,为推进福州市立体绿化,依据《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以及海绵城市的要求,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日前出台了规划管理意见。
“在规划审批环节,对立体绿化提出强制要求,这在福州还属首创。”上述负责人表示,意见通过把立体绿化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总平面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规划审查的方式,采用强制+引导的模式推进立体绿化工作。
实施立体绿化的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内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50米以下公共建筑,12层以下保障性住房以及绿色建筑项目;城市主干道沿街和城市出入口、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公园、历史街区和风貌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重要部位公共建(构)筑物;各类市政交通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实施各类立体绿化;立体停车库应实施立体绿化。
此外,新建住宅建筑应结合阳台、窗台等设置花池,因条件限制,可设置内置式花池。
公共建筑屋顶 绿化不小于30%
根据规划管理意见,新建公共建筑的平屋顶(除设施和太阳能设备外),原则上均应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不小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眼下,福州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公建项目已实施了立体绿化,如福建省住建厅、温泉博物馆、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院等单位。此外,今年下半年,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邀请承担福州市商品房、保障房建设项目的主要房地产公司召开座谈会,针对位于江滨沿线、山边水边、城市重要景观节点的开发建设项目,保障房项目等,启动立体绿化的规划设计,先行示范。
目前,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奥体融侨花园项目、三盛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的闽桥大厦、万科集团开发建设的万科金融港中心已确定将进行立体绿化,在设计时就按要求将立体绿化结合建筑设计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