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研究助力大运河“申遗”
中国大运河“申遗”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现在,这一工作已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各地报道不断。照申遗时间表,2012年9月完成大运河申遗文本提交预审,2013年8月前所有申遗点段完成准备工作并接受国际专家的现场评估,力争使大运河在2014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大运河申遗的过程中,大量社会科学工作者投身其中,用扎实严谨的研究为申遗贡献智慧。
“京杭大运河”更名“中国大运河”
中国大运河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三部分。早在1986年,专家们就提出了“大运河申遗”的建议。但当时的普遍观点认为“文物是固定的,运河是流动的”,且大运河一些河段已经干涸、部分河段污染较重、一些河道已经改变,因此大运河不适合申报世界遗产。
2005年末,郑孝燮、罗哲文和朱炳仁三位学者联名给大运河流经的18个市区的市长写信,呼吁加快京杭大运河在申报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大遗产领域的工作进程。2006年“两会”期间,58名政协委员联合向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呼吁从战略高度启动京杭大运河的抢救保护工作,并在适当时候申报世界遗产项目。
2006年5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奎元率领的京杭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团一路沿河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6个省及直辖市的18个城市30余个县区考察,全面实地把脉大运河遗产及其现状。
此后,国内关于京杭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申请世界遗产的呼声逐渐升温,并走向公众视野。2006年,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重新确定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京杭大运河”被列入其中。2007年,大运河从之前的“京杭大运河”更名为“中国大运河”进行申遗,把隋唐时洛阳的运河段扩充进来,新增河南及安徽部分地段。
2009年4月23日,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牵头,国务院13部门和大运河沿线的8省市共同成立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在京召开第一次会议,并通过《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工作制度》、《大运河保护和申遗2009—2010年工作计划》等文件,大运河申遗正式进入启动和准备阶段。
建立大运河地理信息数据库
文物保护专家郑孝燮认为,大运河遗产保护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运河的水质问题,其次是运河沿途历史文化遗产要进一步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来加强调查、检查、保护和整治。这些都需要在大运河申报世界遗产过程中下大力气解决。
近期,由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专家委员会委员俞孔坚负责的“京杭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研究课题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家评议认为,该成果以详细的实地考察为基础,全面掌握运河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总结遗产廊道与京杭大运河保护、大运河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明确了大运河的完全价值,为国家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与申请世界遗产行动提供了现实与理论依据。
俞孔坚告诉本报记者,该研究课题涉及北京到杭州的京杭大运河段。该段运河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全长1782—1794千米,相当于苏伊士运河的10多倍、巴拿马运河的22倍。课题组实地调研历时一个月,涉及运河沿线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和河北、山东等省的18个地级市的沿运河区县,涵盖了京杭大运河的10个河段,基本建立了京杭大运河遗产地理信息数据库,是目前较为系统研究京杭大运河的一项重要成果。数据库中共收录包括闸、坝、桥、码头、渡口及各地商贸会馆、驿馆、寺庙、清真寺、陵墓、碑刻等共计1562项遗产,每项遗产均清楚记录其遗产名称、遗产类型、现存地址、遗产时代、目前保存状况、文物级别等8项内容。
“遗产廊道”保护中国大运河
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朱炳仁认为,中国大运河是整个人类的文化遗产。如果用“和平”二字来概括长城,那么运河就可以用“和谐”两个字概括,因为运河是南北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沟通,这个沟通在中华文化发展中起到了统一的作用。
中国古建筑学家罗哲文则认为,大运河不同于其他文物,涉及多个省市,协调合作难度非常大。目前,除了文物保护专家、考古专家外,“非遗”、水利史、航运史、城市规划、环保等更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已经介入大运河的研究并发挥积极作用,京杭大运河遗产保护向多学科相互交融、多领域相互支持并衔接的方向发展。
对于大运河的保护,俞孔坚提出“遗产廊道”这一概念。据他介绍,作为遗产保护与绿色廊道概念的综合,遗产廊道是一种历史遗产文化保护措施,是在遗产保护区域及绿色通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类特殊的遗产保护方法,是结合了线性遗产保护并具有游憩、生态、美学等多功能的线性开放空间。
俞孔坚认为,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正在启动的申报世界遗产行动,无疑是大运河遗产廊道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申报大运河世界遗产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本身要求沿运河各省、市、区、县间的协调与合作,借此建立大运河遗产廊道地区间协作机制,为大运河遗产廊道研究、保护、规划、管理和资金筹集搭建平台。同时,与该协作机制配套,逐步完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将其逐步形成一系列的保护与开发战略和规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