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5%的人期望民调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程序
北京回龙观地铁站前没有规划停车场,大量开车换乘的乘客把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地铁站出口对面,正在兴建一处商品房小区。 记者 李涛摄
最近,北京市民祝斌因回龙观地铁站未规划停车场和停车位,致使自己无法开车换乘地铁,把交通管理部门告上法庭。近日,法庭已受理此案。
公众对交通规划满意度不高的现象在不少城市都存在。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333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仅16.3%的人满意自己所在城市的交通规划,多达58.8%的人表示“不满意”,14.1%的人表示“一般”。
73.3%的人认为我国城市规划民意调查不足
回龙观社区是北京五环路外一个拥有30万人口的超大型社区,社区居民大多乘坐地铁上班。每天早上,乘坐公交车、开私家车前来换乘地铁的人数以万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人流量和车流量巨大的回龙观地铁站前,竟然没有划定任何停车位或停车场。因无处停车,地铁站前的人行道、自行车道、主路两侧,都停满了私家车。出租车和各种“黑出租”,也在地铁站前无序等客,更加剧了交通拥堵。
去年,负责管理该地区交通的北京昌平区交通支队,联合几个部门在地铁站前立起两个公告牌,划定了机动车禁停区,明令在地铁站前的指定路段内,禁止停放机动车。
祝斌看到公告后,每次停车换乘地铁,都把车停在禁停区之外的路边。但时隔不久,他仍收到了违规停车的处罚通知。祝先生不服,向昌平区交通支队和规划局分别提出信息公开请求,希望了解合法停车位的规划信息。但令他不解的是,至今两部门未出具任何书面答复。
随即,祝斌把交通管理部门告上法庭。他说:“如果一直没有合法停车位,我们所有开车换乘的人就永远处于被动违法状态,交警随时能来贴罚单,没完没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左宗申就呼吁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缓解停车难。他在调研时发现,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而交警在执法时的解释是:机动车只允许在规定地点停放,在其他任何非规定地点停放均属违法。他认为,这不符合法律的本意。
左宗申认为,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法律条款,并没有对私权利的禁止,执法部门以此为据进行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而且,纵观全世界的交通法规,大多实行“除交通标志明确禁止的地方均可停车”。我们执法部门的解释则与此相悖。对这种处罚,车主往往意见很大。
调查也显示,交警对禁停区之外的车辆加以处罚,仅12.0%的人认为合理,66.4%的人认为不合理,其余21.6%的人表示“说不清”。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认为,在没有充分的停车位的情况下强化执法,的确不合理。政府最好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除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原因,公众对城市交通满意度不高,与交通规划阶段不重视民意征集也有直接关系。调查显示,多达71.7%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在规划公交站、地铁站时,没有广泛征集民意;不足一成(9.3%)的人表示征集过民意;19.0%的人表示根本就不清楚规划部门是否征集过民意。
据了解,民意调查在很多发达国家,已成为制定公共政策必不可少的决策依据。而在我国城市规划中,尤其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划领域,民意调查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调查中,73.3%的人认为我国城市规划民意调查不足。
媒体成为公众信赖程度最高的民调机构
家住北京市五道口的陈先生,每天上班都在西直门换乘地铁2号线。提起换乘,他就一肚子抱怨,“每次换乘要走二三十分钟,既费时间又累人。”
北京其他地铁线路换乘站也大体相似,尤其是从八通线换乘1号线时,早晚高峰时间真可谓人山人海,四惠站换乘大厅不得不用金属栏杆引导人们多绕几个弯,以免大家蜂拥进入站台。但成千上万的人,拥挤在一起缓缓蠕动,每每看了都让人惊心动魄——一旦发生意外,毫无疏导、疏散的可能性,极易造成严重的踩踏事故。家住通州在国贸附近上班的的王女士,对此“市政交通的死角”十分不解:“大概朝阳区没什么够级别的干部还乘地铁上下班,不然怎么会年复一年熟视无睹?地铁票价统一多久了,1号线和八通线为什么还不能直通,让人们每天上下班都要你我簇拥着长征?”
为什么地铁换乘要绕这么远?为什么不能尽量减少换乘?当初规划时没有考虑民生成本和安全成本吗?
“我们是先有城市,后有地铁,因此地铁位置的选择受到很大制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所长赵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举例,西直门地铁站在规划时,根本没考虑复杂的换乘系统,后来需要做通道换乘,就没有充分的弹性了。而回龙观地区的轨道交通没有跟地区规划同步进行,也造成比较严重的问题。
“我们应该提倡换乘设施的配套,比如天通苑地铁站附近就提供很多车位,一天就收一两元钱,鼓励大家放弃开车进城。”赵杰认为,在新开发的区域,交通设施规划和地区用地开发一定要尽可能同步进行,以方便行人换乘为最大目的。
方便行人意味着在做规划时就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使民意征集成为公共政策不可分割的环节。调查中,多达94.5%的人表示,支持把民意调查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程序。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方辉教授认为,将民意调查纳入政府决策流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我们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不过,他也表示目前的民意调查“形式的成分多一些,实质的成分少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赵杰认为,尽管法律要求规划制定事先征集公众意见,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吸取公众意见往往不够充分。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工程建设速度很快,各机构都有限期完工的指标。如果意见比较多,可能延误决策时间和工程进度。此外,民意征集的方式是否公正、合理,也决定了公众的声音能否得到真实反映。
调查显示,在公众信赖的民意征集方式中,有68.3%的人选择“公示,并留下电话或信箱供建议人主动提供意见”,59.0%的人选择“随机抽样民意调查”,44.1%的人选择“听证会”,36.5%的人选择“座谈会”。
郑方辉表示,目前一些官员对民意调查存有顾虑,调查机构质量参差不齐,民众不太习惯接受民意调查等,都是导致民意调查在实际政策制定中难以发挥作用的原因。
赵杰认为,政府承担的事情很多,不一定能兼顾各方面的声音,所以应该委托社会力量,比如民间机构、专业调查机构等,收集大家对公共政策的需求和评价。
调查显示,对于各种实施民意调查的机构,公众的信赖程度也有明显区别。其中,媒体的受信赖程度最高(53.9%),其次是民间社团组织(51.3%)。其他机构的排序依次是:网站(45.5%)、市场调查公司(36.5%)、高校科研院所(24.0%)、政府部门(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