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立法永久性保护31处湖泊湿地
admin
2014-09-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历史上,银川的湿地湖泊就有“七十二连湖”之称,因此,银川又被称作“塞上湖城”。湿地是我市整个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日前,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了《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对总面积5348公顷的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并从湿地保护内容、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
历史上,银川的湿地湖泊就有“七十二连湖”之称,因此,银川又被称作“塞上湖城”。湿地是我市整个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日前,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了《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对总面积5348公顷的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并从湿地保护内容、职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说明。
湿地周边建设影响生态环境
“湿地面积的扩大和栖息地的恢复,保护了湿地野生鸟类,丰富了湿地生物多样性,改善了生态环境,扩大了绿洲面积,达到了防风固沙、防洪抗旱、净化空气、降解污染、调节空气湿度、改善城市气候等良好作用。”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马国华介绍说,我市湿地分布密度大、数量多,总面积约5.31万公顷,有自然湖泊、沼泽湿地近200个,湿地野生动物共有153种,占自治区湿地野生动物种类总数的86.1%。这些湿地资源对我市的气候环境调节、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对湿地进行有效保护,湿地周边区域自然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湿地周围地带受到一些旅游度假者和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湿地周边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影响,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水环境受到威胁,以立法为支撑保护湿地已刻不容缓。
划定不同范围保护区域
“根据湖泊湿地的面积大小,在湖泊湿地湖岸线外划定保护区域,对10公顷至50公顷、51公顷至100公顷、101公顷以上的湿地分别划定50米、80米、100米为保护区域。列入保护的湖泊湿地及划定的保护区域为公共区域。”马国华说,在湖泊湿地湖岸线外划定的保护区域内,除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景观、园林绿化、运动休闲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它项目。禁止向湖泊湿地排放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禁止向湖泊湿地及保护区域内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非法猎捕、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虾及其它水生生物。
根据《规定》,湿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对我市的湿地进行重点治理、恢复和保护,将湿地保护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建设生态文明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湿地的合理利用。在湖泊湿地保护区域外周边进行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由内向外渐次增高的原则,突出层次性、亲水性和田园风光,保证视野开阔通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造成湿地资源破坏一律追责
《决定》最后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湖泊湿地规划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独占独享,若违反《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之规定,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根据《条例》,除了对擅自排放、抽采湿地水资源,擅自挖沟(塘)、筑坝、填埋湿地,擅自开垦、围垦湿地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从事湿地保护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湿地资源破坏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湿地周边建设影响生态环境
“湿地面积的扩大和栖息地的恢复,保护了湿地野生鸟类,丰富了湿地生物多样性,改善了生态环境,扩大了绿洲面积,达到了防风固沙、防洪抗旱、净化空气、降解污染、调节空气湿度、改善城市气候等良好作用。”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马国华介绍说,我市湿地分布密度大、数量多,总面积约5.31万公顷,有自然湖泊、沼泽湿地近200个,湿地野生动物共有153种,占自治区湿地野生动物种类总数的86.1%。这些湿地资源对我市的气候环境调节、涵养水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对湿地进行有效保护,湿地周边区域自然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湿地周围地带受到一些旅游度假者和房地产开发商的青睐,湿地周边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影响,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水环境受到威胁,以立法为支撑保护湿地已刻不容缓。
划定不同范围保护区域
“根据湖泊湿地的面积大小,在湖泊湿地湖岸线外划定保护区域,对10公顷至50公顷、51公顷至100公顷、101公顷以上的湿地分别划定50米、80米、100米为保护区域。列入保护的湖泊湿地及划定的保护区域为公共区域。”马国华说,在湖泊湿地湖岸线外划定的保护区域内,除规划审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桥梁、景观、园林绿化、运动休闲等设施外,禁止建设其它项目。禁止向湖泊湿地排放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禁止向湖泊湿地及保护区域内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禁止非法猎捕、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虾及其它水生生物。
根据《规定》,湿地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对我市的湿地进行重点治理、恢复和保护,将湿地保护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建设生态文明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湿地的合理利用。在湖泊湿地保护区域外周边进行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由内向外渐次增高的原则,突出层次性、亲水性和田园风光,保证视野开阔通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造成湿地资源破坏一律追责
《决定》最后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湖泊湿地规划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独占独享,若违反《关于加强鸣翠湖等31处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之规定,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根据《条例》,除了对擅自排放、抽采湿地水资源,擅自挖沟(塘)、筑坝、填埋湿地,擅自开垦、围垦湿地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从事湿地保护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湿地资源破坏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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