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夫刚·盖格:以中国的智慧解决中国的问题
德国杜伊斯堡-艾森大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可持续水管理中国项目负责人。
您作为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请问您如何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与景观的表现形式结合起来,使之既具备水管理的功能,也具有良好的景观表现形式?
沃夫刚·盖格(以下简称盖格):这可以通过调整池塘、湖泊、渗透区域的大小来实现,再现城市化之前的状态,让它们自然地融入景观当中去。比如,可以利用蜿蜒的沟渠、有湿地缓冲带的池塘以及洼地来蓄水和渗水。人们常常误以为景观只能用来美化市容,提供游憩和放松的空间。供水和排水、防洪和抗旱又被认为是另外独立的结构,纯粹是工程师的职责,而不是景观设计师的分内之事。在古老的城市里,水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既要考虑对水的需求,也要考虑它的休闲价值,例如山东省菏泽古城防洪堤坝和大型的蓄水池及湖泊就是这样的例子。当古老的池塘和天然的湖泊被填埋以获得开发用的土地时,城市景观发生了变化,洪水和内涝变得频繁起来。在半干旱地区的古老城市中,有很多途径可以应付山洪和地下水补给,如圆形城市或北京古老的四合院的雨水渗透和存储系统。在中国南方的古城中,无数的池塘、沟渠和湖泊被连通起来,以应付持续时间长的强降雨量。今天,我们可以有效地设计所有这些设施,并调整它们的大小,将它们并入运作的系统,这样,它们既满足了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也满足景观美化的需要。
您认为景观设计师对城市雨水管理过程中的哪些环节欠缺考虑?
盖格: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当地的自然气候和水文条件,比如,大型的池塘或湖泊不适宜修建在半干旱或干旱地区,而适宜修建在拥有湿润气候条件的地区。其次,要准确计算与水相关的组成要素,如沟渠、渗透设施、雨水集蓄、滞洪池塘和雨水处理湿地的容量等。
在赫伯特·戴赖塞特尔与迪亚特·格劳编著的《最新水景设计》(New Waterscapes)一书中,您曾谈到“庞大的补给和排放系统的花销要比小的自发调节系统大得多”,您能否为我们解释一下“自发调节系统”这一概念?
盖格:“自发调节系统”这一术语在这里是用来表示分散化地就地解决方案。这篇文章已经是10年前写的了。在此期间,我更进一步地理解和体会到了城市规划师关于分散化解决方案的忧虑。引用的这段话“大规模的供应和处理系统的成本远远高于小尺度的自处理系统”在当时,是基于对几个采用集中式、半集中式,和分散式的水资源管理解决方案的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而得出的。总的来说,它在今天仍然能站得住脚,但我要补充的是,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场的具体条件,特别是你所考量的时间范围。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式系统通常被证明是更具成本效益的,而于对两代或两代人以上的时间段来说,分散式系统的益处更大,也更具可持续性。
据您所了解,有哪些政策措施对城市水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盖格:第一:按水的真实成本收费,包括针对用户的资源成本和暴雨以及废水的处理成本。特别是工业,不得以将他们的废水排入全社会共有的河流和湖泊来的方式来谋取暴利。第二:严格惩处违反与水相关法律的行为。第三:消除与水相关腐败行为。第四:对地下水补给和雨水收集进行补贴,将其用于冲厕、灌溉和清洗街道等。
您认为中国的水(雨洪)管理的意识处于怎样的阶段?
盖格:虽然在1990年左右,雨洪的量和质的问题都被完全忽视了,但在20年后的今天,它却备受关注。原因是在1990年,城市雨水径流的动态还没有被完全了解,但在过去10年内城市里激增的雨洪,比如2004年7月10日袭击北京的雨洪,使得人们必须处理雨洪的问题。而且在1990年几乎没有市政污水处理,但今天许多城市都有了这一设施。因此,未经处理的废水造成的污染和雨水径流所造成的污染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使得雨水径流污染变得可见。自从1990年左右,我自己一直在强调在中国的城市中雨水管理的重要性,并总是试图将雨洪管理的理念与中国自身伟大的传统联系起来。法律和法规同时也在与时俱进,适应着今天的需要。
在您的讲座中,您曾在中国地图上划了一条线,这条线的南部城市主要的水问题是污染,线的中部区域的主要问题是洪水泛滥,而北部区域的主要问题为水资源短缺,针对中国城市所面临的问题的不同,应采取怎样不同的城市雨水管理措施?
盖格:所画的线是一种简化,这意味着在北方本身就缺水,但污染仍然存在,这就使得稀缺的资源更为稀缺。在南方有足够可用的水,但许多水源因受到污染而变得不可用。北方和南方污染问题都必须通过遵守法律的方式得以制止。对于北方来说,缩小湖泊面积以减少蒸发,支持地下水回灌和收集雨水以供家庭和灌溉使用是较为理想的理念。在南方,大型的湖泊和池塘系统可以用来储存长时间的雨洪,因而值得考虑。在北方和南方都需要留出一定的景观空间,它们在罕见的暴雨中可以充当淹没区。
对比中德两国,您认为影响中国城市雨水管理发展的症结在哪里?
盖格:政策和法规在这两个国家同样存在,但在德国执行得更加严格一些。德国的政策是面向用户的,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支付水和废水处理的真实成本。甚至鼓励房主将雨水下渗入地下,他们要为房产的地表径流量付费,因为他们需要公共排水系统才可以把这些水安全地输送至河流。中国和德国在立法严格程度上是类似的,但就像前面所提到的一样,执行情况有所不同。在中国,因为设定了相应的优先权,在满足法律方面不会有什么经济限制,而在德国,要贯彻严格的欧洲和德国的法律法规时,往往会遇到经济方面的限制。
中国城市的气候条件、环境政策、城市化程度、城市尺度与德国都有很大的不同,请问在城市雨水管理方面,德国的雨水管理理念如何适宜并推广于中国环境?
盖格:水文学的原则是相同的,而德国由于国土面积较小,气候条件相对均一,而中国则跨越了完全不同的气候带。然而,在城市地区,无论它们是大是小,城市的降雨—径流过程不受气候差异的影响,解决方案也就大同小异。有大量的中国和国际研究项目证明了这一问题。仅举一个直接与此相关的项目:中德联合试点项目“城市地区可持续水资源管理:防洪和地下水补给”,于2000~2005年在北京实施,这个由德国和中国的联邦教育和研究部支持(BMBF和MOST)的项目证明了德国的城市水管理策略在中国运作得很好。这个项目是由本人发起和指导的联合项目之一。这个项目的结果开启了建成区和郊区雨水利用的工程技术标准(GB50400-2006)的制定,并使之与众不同。
除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课程,您也在中国很多研究班中讲授水管理的内容,您的中国学员都具有哪些背景?他们通常在哪些方面会有比较多的疑惑?
盖格:我培训过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北京市水务局。他们的背景是完全不同的,从农业到机械再到土木工程和环境科学。在大学中,中国学生在单个科目方面的知识是非常优秀的,我惊讶的是没有人告诉学生,他们在市政工程、农业、水力、水文、环境、地质、土壤力学或者是社会科学方面所修的课程都会以某种方式联系在一起,来解决水和景观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我的课程中,我尝试将所有知识打包,形成一个共同的综合基础,然后再开始教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雨洪管理课程。所有的学生和学员对于运用就地实现的策略可以节约多少用水和实现多大程度上的防洪,以及对许许多多雨洪的问题可以通过景观来解决感到惊讶。
就城市水资源管理来说,您认为大学教育中哪些方面应予以更多的关注?
盖格:景观和城市设计专业的学生通常有着不同的背景,比如艺术、农业、建筑、园艺,他们在水力、水文、环境问题、地质、土壤力学或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程度参差不齐—这里只是提到了一些城市和景观设计所涉及的学科,此外还有更多的学科与之相关。水管理和景观都是跨学科的。要教授不同学科之间相互联系的知识,需要提供创新性的教学方法,使得学生能够建立起他们自己的综合思维能力。最大的问题在于,世界各地的教育系统是独立的,而不是统一的。可持续的和综合的解决方案需要全才教育。另外,教授景观应该支持学生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他们在现有的法规中发展新的思路,训练他们的逻辑思维,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还应该授予智慧,花时间与学生在更宽广的视角下讨论某些问题的背景,训练他们实现愿景,所有这些要同步进行。这要求教师和学生双方在深思熟虑中放飞思想,开拓创新,让思想的种子生根发芽。
原文摘自《景观设计学》2011,(06),总20期: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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