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花湖机场南公共区整体绿化园林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征集项目
入围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第一入围候选人:武汉唯美生态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78188470Y;
第二入围候选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7412C;
第三入围候选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725815;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异议联系邮箱,并电话通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提出异议,须本着“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采购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联系电话:0711-368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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