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专家委员会是农业部休闲农业管理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智库和智力支撑。希望各位委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科学严谨的作风履职尽责,有效发挥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为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章程
2.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名单
2015年1月4日
附件1 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为充分借助外智,加强休闲农业相关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更好地履行休闲农业行业管理职能,农业部成立“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全国休闲农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报告等提供咨询论证;
(二)对全国休闲农业的发展现状、典型模式、存在问题等开展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为产业的资源整合、规划设计、创意策划、运营管理、品牌打造、产品开发等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
(四)参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和中国最美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等评审;
(五)参与休闲农业有关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休闲农业的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4-7名副主任委员和若干名专家委员组成。
第四条专家委员来自农业、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相关领域,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根据聘任条件、专家学术水平和专家委员会组成结构等综合确定聘任人选。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负责承办专家委员会会议、联系相关领域专家、收集整理专家意见及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条专家委员聘任条件:
(一)在农业、资源、生态、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领域具有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体系与技术水平;
(二)热心休闲农业工作,愿意承担相关研究、咨询、评审等工作,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学术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专家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实行任期制,聘期5年。期满重新履行聘任程序。不再符合专家委员会聘任条件的,将予以解聘。
第八条专家委员在参与研究、评审、咨询等工作中,应当坚持原则,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需要保密的工作具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九条本章程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负责解释,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刘旭院士 中国工程院(农业资源)
副主任委员:
叶兴庆部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农业经济政策研究)
陈宗懋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
吴孔明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
俞孔坚教授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
朱信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
专家委员:
(一)规划设计领域
厉建新教授 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旅游发展战略研究)
王德刚教授 山东大学(乡村旅游规划)
田勇教授 江西师范大学(旅游规划)
唐开学研究员 云南省农业大学(观赏园艺)
陶卓民教授 南京农业大学(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韩锋教授 同济大学(景观规划设计)
(二)经济管理领域
宋洪远研究员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业经济)
朱守银研究员 农业部干部管理学院(农业经济)
把多勋教授 西北师范大学(旅游经济学)
杨启智教授 四川农业大学(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济)
徐虹教授 南开大学(休闲农业产业经济)
舒富民总编辑 小康杂志社(休闲农业产业经济)
陈秋华教授 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旅游管理)
(三)资源环境领域
王东阳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
冯建国副研究员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循环农业)
孙好勤研究员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保护)
(四)文化创意领域
叶明儿教授 浙江大学(农业文化遗产)
邱枫副教授 宁波大学(历史村落保护)
于文熙研究员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林业局(策划经营)
杨建勇高级经济师 重庆伍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文化创意)
段志军高级经济师 中国休闲农业联盟(文化创意)
农业部网站(201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