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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到底得了哪些“病” 又该如何治疗?

admin 2015-09-08 来源:景观中国网
智慧城市是信息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对智慧城市建设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发展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在城市交通、医疗、政务管理等领域均取得了广泛成果。
  智慧城市是信息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战略选择。国家对智慧城市建设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发展智慧城市”。自2012年启动智慧城市的试点工作以来,住建部已先后公布了3批近300个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目前我国已有超过500个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试点,计划投资规模超过万亿元,智慧城市在城市交通、医疗、政务管理等领域均取得了广泛成果。

  与此同时,本应有效治疗“城市病”的智慧城市自身也出现了病症。智慧城市到底得了哪些“病”,又该如何治疗?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对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导师宋俊德进行了专访。

  在宋俊德看来,智慧城市建设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和病症,一是信息安全缺乏保障。众所周知,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大数据处理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但目前我国部分核心技术来自国外,一些规划和工程甚至由国外企业主持。同时宋俊德表示,我国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尚不成熟,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经验的匮乏和安全系统的漏洞,可能增加智慧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脆弱性,甚至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二是系统分散建设,数据信息存在孤立现象。“‘信息孤岛’问题的解决十分困难。”宋俊德告诉记者,造成“信息孤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政府各主管部门有自己独立的垂直IT系统,存在数据不统一、标准化程度不高、互联互通程度不足等现象,数据无法被云计算、云存储等大数据处理系统所用。其次,政府各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甚至明确表示本部门数据不给其他部门使用。”三是投入不足、资金缺乏。在城镇化建设初始阶段,改革主要依赖于以土地财政为主的基础建设模式来推进,但随着新型城镇化时代的到来,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政府难以凭借一己之力满足全部的资金缺口,需要大量地依靠社会资本的运作。宋俊德强调,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特别是公益性建设项目,并不适合通过基于公私合作项目融资的PPP模式建设,应该由国库直接拨款,“但目前并无相应的资金到位情况。为了改善有些城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中央应该进行合理的拨款”。宋俊德告诉记者,不论是从申报数量还是投资量上来看,江苏、山东、浙江和广东等东部地区都名列前茅。总体来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申报金额与各个城市本身的经济实力如GDP、财税额度等成正比。

  此外,智慧城市还存在建设个性化不足的问题,“千城一面”,未突出城市和产业特色的现象。一座城市如果丧失了自己的文化和个性,也就失去了自己的风格,沦为流水线上批量生产的产品。在产业布局方面,许多地区对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考虑不足,规划过程中过分贪大求全,未能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导致事倍功半。“城市的规模大小不同,智慧城市建设的难度也存在巨大差异。大城市全面实现智慧化在技术上比较困难,例如北京和上海,如果要制作全市的智能系统,每个子系统都需要包括多个层级,目前的技术水平难以将所有系统包含在同一个平台上。因此目前上海、北京等地是由各区、县、镇分别申请和分别建设,市一级直接负责一些重点领域;广州是以智慧城市群的方式申报,由各相应地区分别建设再统一集成;只有深圳是以市为主建设了若干智能化系统”。宋俊德认为,当前国内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应该“以中小城市,或区、县、镇为主要对象。智能系统还在发展中,不能求大求全”。

  可以说,这些问题和病症充分暴露了科学规划和合理统筹的缺乏,使得某些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非但未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反而造成了城市建设的低水平和高成本。换言之,智慧城市出现了不“智慧”的现象。

  对此,宋俊德认为,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地区差异性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创新,这些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中央相关机构应该出台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规范智慧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住建部曾多次强调‘一城一策’,应该根据城市本身的特点进行智慧城市建设,而不应该用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要求、评审、通过。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应该多听取当地政府、企业和百姓意见。智慧城市需要有智慧的领导、智慧的企业和智慧的人民,只有将所有人的智慧集中起来,让城市显现出人的智慧,才是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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