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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瑾:“大运河保护”问题献疑

admin 2008-09-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随着大运河“申遗”问题的提出,有关大运河的保护、运河两岸城市的文化建设等相关问题,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文史委已经组织了多次运河考察,学术研讨会自杭州首次召开之后,又续有举行“运河学”几成

  随着大运河“申遗”问题的提出,有关大运河的保护、运河两岸城市的文化建设等相关问题,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全国政协文史委已经组织了多次运河考察,学术研讨会自杭州首次召开之后,又续有举行“运河学”几成显学。这是好事,不仅说明了国人对古运河的重视,也说明了国人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自觉性大有提升。没有文化就是野蛮,历史悠久则本固邦宁,所以章太炎在《国故论衡•原经》中说:“国之有史久远,则亡灭之难。”今天,是从历史中走出来的。在这热闹声中,人们对不少问题还缺乏统一认识,疑惑遂生,借研讨会之机提出来,以就教于方家大德。

  一、保护大运河

  人们都说长城与运河是中国两大相媲美的巨型文化遗产,一横亘东西,一纵贯南北。但是两者的性质不同。长城之功用是隔绝,意在防御,使中原先进的农业文明免遭落后的游牧民族的袭扰,让中原文明在安全的环境下发展。随着历史的进程,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四海一家,共荣共强,长城已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其历史意义除了令世人赞叹其建筑工程之伟大外,则在于她已成为中华民族从兄弟阋墙到亲如一家的历史见证。对长城的保护,既不可能复原,也不应该复原。倘复其旧制,那岂不是重新使兄弟隔绝?已经打通的关隘,已成坦途的通衢,不能再重新成为人民往来、经济发展的屏障。

  运河则不然,不论是用于军事目的还是经济目的,都意在打破地域分割,使中华大地畅通无阻。但是,运河能恢复“历史原貌”吗?人们常说大运河是“流动的文化遗产”,如果“流动”换一个角度来理解,把它当成“变迁”的同义词,似乎更恰当些。运河是人工河,是为了达到应用目的而开挖的,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历代人民都会对她进行加工改造,或疏浚,或加深,或拓宽,或修堤改道……“原貌”既难找历史的定位,恢复也无必要。当夫差下令开挖邗沟的第一铲土,就决定了运河是人工干预的河,运河凿通之后又需要人工不断干预才能保其安全,造福于民。天然河流,如长江、黄河,尚需人工干预,自古至今,概莫能外;对人工河流“零干预”就等于弃掷不问,不仅有违“运河”之本义,也不是对待遗产的适当态度。当然,我并不赞成对古运河任意改造,那是对遗产的亵渎;我认为,在保护现状的情况下对运河进行修整利用,例如有水河段或客货运输,或观光旅游,无水河段也可作为休闲散心之地……总之,各宜其宜,不能一概而论。把本来具有应用价值的运河,变其性质,使之成为贯穿五大水系,众多湖泊,连接六省市,全长3600里的“世界最长”的超级摆设,就太违背祖先开挖运河的初衷了。

  二、运河文化

  世界上关于“文化”一词的概念多达300余种。广义者,凡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精神的和物质的财富皆属之;狭义者,则专指文学、艺术。文化之用“运河”加以限制,则应专指与运河有关的文化,如码头文化、舟船文化、运河号子……等等。既不是指运河两岸城市的文化,更不是指运河流域的文化。“运河文化”的具体范围,我没有调查研究过,不敢妄言。我想说的是,有些不属于运河文化。以京杭为例,作为都城,都会有高官显族所带来的京杭本土以外的文化。北京文化中不能排除曾为一国之主的蒙古族和满族的文化因子;南宋王朝的建立又给杭州文化增加了北宋文化的色彩。关于京剧的形成已有很多论著,若云京剧是“运河文化”则所言无据。“四大徽班”由运河乘船至北京,同时也敢肯定地说,在乘船之前是由其他代步工具送至运河码头的,抵达通州之后又是乘车马到京城……到演出场地的,以某种逻辑,京剧应当是运河文化、车马文化、步行文化的杂烩体。今天的京剧到各地演出,大概又该称为飞机、火车、汽车……文化了。显然,称京剧为运河文化,难以服人。

  再如杭州,“一勺西湖水”,浓缩了多少历史烟云!每一滴水珠都闪耀着历史的光辉,但不一定都属于运河文化。岳武穆、苏小小、雷锋塔的故事、月老祠的传说……从真实的历史到虚构的传说,都有吸引人的魅力,也都与大运河无关。

  更有一种让人不敢认同的说法:1855年,由于黄河改道淤塞运河,运河南北阻断,中国也从此走向衰落,大运河的辉煌也就逐渐变成了历史的记忆。应当说,大运河作为一条运输通道,对经济建设、文化交流、人民往来、国家安全,都起过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作用到后来就不那么重要了。这是其阻断后再未修复的根本原因。1855年是清咸丰五年,而咸丰、同治、光绪朝正是清朝政治腐朽、经济衰败的时期,处于清王朝的低谷时期,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运河之所以弃掷不修,固然有国力的原因,更重要的却是运河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已经失去了缺之不可的重要地位。要之,大运河没有关乎国运兴衰的大作用。不然就无法理解早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大运河并未“阻断”,清政府却照样失败,使中国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了。

  大运河是古圣先贤创造的伟大水利工程,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但她却不是中华大地的代称;运河文化丰富多彩,也不是中华文化的同义语,更不是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象征和支柱。我们赋予大运河的文化负荷太重了,变成了包罗万象的神奇百宝囊,即使再加宽加深,也难当重任。“申遗”也好,保护也好,应当有确定的目标。过于泛化,看似重视,实则任务不明无从下手。我以为急迫的事是组建专家组,不慕虚荣,不求闻达,对相关问题给以厘清,作出界定,使大运河的“申遗”与保护走上更加明晰可行的轨道。

  三、运河两岸城市文化建设

  运河文化已经融入两岸城市的文化之中,使这些城市文化具有了“运河特色”;城市文化又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运河文化。城市文化建设应当突显自己的特色,这特色可以是,也不一定是运河文化。今年6月份我随全国政协文史委又一次考察了江苏境内的大运河,到了不少城市,因有所感。

  徐州是历史名城,初到徐州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历史感袭上心头,让人激动不已。九里山就在徐州市北面。秦末动乱,群雄逐鹿中,刘邦、韩信在九里山前布下十里埋伏,逼项羽败走乌江自刎。事虽不见于史书,小说戏曲却盛称其事,敷演其事的琵琶曲《十面埋伏》也成为至今让人百听不厌的名曲。我想,若能在徐州听到《十面埋伏》,那当是人生幸事。可惜,我始终没有听到。《十面埋伏》虽与运河无关,似乎也可作为徐州的一种文化品牌。

  扬州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其繁盛在唐代曾经达到顶峰,据宋人洪迈《容斋随笔》记载,唐时称天下之盛有“扬一益二”的谚语,是说扬州第一,蜀之益州次之。宋人称之为淮左名都、竹西佳处,又有歌吹扬州、绿扬城郭之美誉;又因为唐代诗人徐凝《忆扬州》诗的一联名句:“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不仅使扬州多了一个明月扬州的雅号,也因此使“无赖”一词由贬义转为可爱,成为爱称、昵称。扬州自有独特的文化意蕴,有不胜枚举的文化家珍,完全可以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没有必要攀附名贵,如自称“东方威尼斯”之类,扬州的文化魅力未必在威尼斯之下,扬州人民应当有这种文化自信。

  应当说明,文化自信不是对古代遗留的全盘照收,不经过去芜存精就不能剔除糟粕,比如北京的八大胡同,南京的秦淮旧院,扬州的扬州瘦马,二十四桥风月……当然应在禁止之列

  四、几点总结

  我认为大运河的“申遗”也好,保护也好,应当遵循节约原则:节约用地,节约用水。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和淡水拥有量,都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若不是南水北调工程借便利用,我不赞成仅仅为了“申遗”而向运河注水;不赞成借“保护”运河之名而占用大量耕地,也反对过滥过多的“名人”故居保护、不经科学论证的带有很大随意性的场馆建设……这都会危及后世子孙的生存空间。“名人”,最好是经过更长时间的考验,让历史去揀择淘洗。对城市建设中保护二十世纪中晚期街区的建议,更是不敢苟同。保护二十世纪中晚期街区,二十世纪早期或更早(如十八、十九……世纪)的要不要保护?其后(如二十一、二十二……世纪)的要不要保护?如此下去,还有后人的立足之地么?用“过去”挤压“现在”、扼杀未来,没有人赋予我们这样的权力。

  “申遗”与保护大运河的当务之急是清除污染。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上任何地方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都应当禁止。运河正在“申遗”,清污尤其刻不容缓。北京奥运会实现了“绿色奥运”,什么时候能实现“绿色运河”?

  运河城市文化建设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制定规划和目标。城市运河治理成什么样才叫达标?比如运河上的桥梁有些颇有碍观瞻,是拆毁还是改造?有无运河沿岸各城市统一的标准?有无具体达标的计划安排?

  杞人之思,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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