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珠海城市总体规划定位: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admin
2003-05-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从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了珠海市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新一届中央政府批准的首个城市规划。 在珠海上报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据广东省有关决策
记者从建设部城乡规划司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了珠海市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新一届中央政府批准的首个城市规划。
在珠海上报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据广东省有关决策将城市定位为:“珠江口西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但在国务院的批复中,珠海被定位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国务院在批复中特别强调珠海主城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控制: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75万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85万人以内;2020年,控制实际居住人口101万以内,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以内。目前,珠海市人口为128万,主城区人口约为73万。
国务院在批复中还特别提出,珠海要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充分利用山水相间、陆岛相望的自然条件,突出以水为中心的热带滨海城市景观特色。
国务院日前批准的规划是珠海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1979年珠海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只有15.16平方公里,城市定位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渔业相结合的出口商品基地,风景游览区和新型的边境城市”。1985年,珠海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范围扩至50.15平方公里,1995年进行了第3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1995年国务院决定,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根据新的规划,珠海人均居住面积应达20平方米以上,每个市民可使用的成熟公共绿地(不包括自然山体)达10~13平方米,确保市民户外500米半径内就有一块5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绿化覆盖率达40%。(薛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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