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从拆除古建筑开始你的事业—访法国文化和交流部当代中国建筑观察站主任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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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法国和中国一样,拥有非常丰富的建筑遗产,尤其在保护方面,法国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对当前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很多借鉴之处。最近,记者有幸采访了法国文化和交流部当代中国
法国和中国一样,拥有非常丰富的建筑遗产,尤其在保护方面,法国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对当前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很多借鉴之处。最近,记者有幸采访了法国文化和交流部当代中国建筑观察站主任兰德教授,请他谈了法国建筑、城市和景观遗产保护的情况。
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化的对立是一个虚假的问题
针对遗产和现代化这一被人们视为互不相容的矛盾,兰德教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产生而出现,藉以处理过去和未来的对立。研究遗产的目的是对历史上有意义的东西进行评估,寻找其合理性,从而使得那些因新需求而诞生的建筑具有自己的价值。”
“长久以来,历史的久远性曾是判定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因素,可是今天已经不再是选择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标准了。巴黎的蓬皮杜文化中心之类在20世纪后半叶才建造的建筑物,以及在二战中被摧毁、而在20世纪50年代重建的布列斯特市中心,都已经被列为建筑和城市遗产。由此看来,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化的对立是一个虚假的问题。事实上,这两个概念既彼此关联又相辅相成,一个现代化建筑设计方案从它所在地的历史、人民和文化中汲取养分,而先进的新技术则既成就了现代建筑,也为高难度的修复工程提供了可能,新的社会需求能够促成对古旧建筑的重新利用。”兰德教授说。
“保护地段”和“保护区”
兰德教授更多谈到的是法国在历史遗产保护方面的方法和政策。
在处理旧城中心的保护和居住条件的改善以及旧区和待建区的连接时,兰德教授提到了三种方法:
第一种是雷奥纳多·贝奈弗罗的方法,即先将旧城中心划界,然后对历史遗产进行某种干预,而周围地带可根据现代化的城市模式进行设计。
第二种方法是美容、化装等最常见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会使城市过度毁容,但结果会制造出一些空壳。
第三种方法是设计解决遗产保护和外部空间处理的主导模块之间的矛盾,为此需要进行城市设计,确定公共空间的位置,并组织公共空间和私有空间之间的关系。
“城市肌理之所以能在历史长河中日益丰富,原因在于它具有一种机制,那就是在同一地块上以一座建筑取代另一座建筑。所以,确定地块未来用途的依据,不是整治的规模有多大,而是如何在地块上安排建筑物,使之既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又处理好房屋和房屋之间的私有空间。”兰德教授对记者说。
据兰德教授介绍,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对历史文化遗产给以特别关注的国家。1887年,法国通过了第一部历史文物建筑保护法,这部法律确定了政府的干预范围,并创建了一个由建筑师组成的历史文物建筑管理机构。1943年的法律规定,建筑物与其周边环境的联系不容破坏,列入名单和注册登记的建筑物周围500米为保护区;1962年,旧城中的胡乱改建令有关人士大为震惊,为此政府又通过了一部街区保护法,受保护的街区被称为“保护地段”。“保护地段”划定之后,城市建设开始拥有名副其实的规划文件,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被纳入保护概念之中。
兰德教授说:“保护区既可以是城市,也可以是乡村居民区或自然景区,保护区的划定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由国家建筑和规划师监督实施。目前法国已经建立了250个‘建筑、城市与景观遗产保护区’。”
“在法国,把一个景观地或一个街区定为历史文化遗产,其后果就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限制产权。借助法律和法规,政府可以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例如,可以对工程进行监督,可以直接对列入保护名单的历史建筑采取行动。”兰德教授对记者说。
据兰德教授说,为了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专业人员的作用必不可少,为此,法国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有国家建筑和规划师,在中央政府和居民之间有历史文化遗产协管员。全国共有300名国家建筑和规划师,平均每省两名,负责“保护地段”和“建筑、城市与景观遗产保护区”的管理规章的实施,对每一个个案作出评估,一切建造、拆除、砍伐树木等工程,都应征得他们同意;遗产协管员负责提高当地居民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尤其要对小学以及公立和私立中学的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中国的建筑技艺代表着一种独一无二的遗产
谈到中国的建筑艺术,兰德教授很神往地说,无论是北京、洛阳、开封等古都,还是江南水乡那种组成网状的城市,它们的建筑物和城市肌理之间的界限难以察觉,我们看到的是传统院落式民居和古建筑群之间令人赞叹的延续性。江南的大宅、北京的胡同、上海的里弄都与空间配合得无懈可击。
“这种技艺代表着一种独一无二的遗产。当前城市建设中的一大课题,就是消除现代城市长期以来引起的遗产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对立,并把近代建筑艺术与古旧建筑融为一体。”兰德教授说。
兰德教授认为,中国的城市化近20年高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某些地方决策者往往宁可迅速修建一些劣质的假古董,而不愿在深入研究地方历史和文化的基础上,制定一种长远开发利用遗产资源的有效方案。但国家遗产保护政策的出台跟得也比较快,建设部1980年就出台了首批保护措施,将某些城市冠名为“历史文化名城”,规定其必须制定一个保护规划和行之有效的法规,目前此类城市已有101座。1998年4月,建设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在苏州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会议申明,无论在中国或是在欧洲,居民都应被告知,生活条件将会得到改善,住所的日常设备将实现现代化。所有这些都是中国在保护问题上所做的积极努力。
采访结束了,突然又想起了兰德教授所援引的一位建筑大师的话,权以此作为结尾吧———
“不要为建造的欲望所驱使,不要从拆除古老建筑开始你的事业……不要让你自己为热衷于有所发现所动……
不爱惜前辈的作品,不尊重公民们在先祖的住房中所拥有的舒适和方便,这都是极不适当的。”(牛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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