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新规—让江城“显山露水”
admin
2003-05-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昨日,武汉市规划局出台新规: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离湖岸、山边不能太近,建筑也不能过高,让山水在城中露出来。 按规定,沿湖应建设对公众开放的环湖路,任何单位不得
昨日,武汉市规划局出台新规: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离湖岸、山边不能太近,建筑也不能过高,让山水在城中露出来。
按规定,沿湖应建设对公众开放的环湖路,任何单位不得修建封闭围墙。湖边的建筑物离湖泊保护线不得少于10米,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该建筑离外围生态绿地保护线距离的一倍。
山边严禁修建高大建筑,建筑物离山体绿线原则上不少于20米。在山体周边建设控制区内的建筑物,原则上不得高于15米。
在长江及汉江堤外滩地,确需建设广场、绿地的,其建筑规划审批应实行批前听证,然后按照有关程序批准。(郭会桥 胡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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