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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德规划是城市经营的“核心”

admin 2003-04-04 来源:景观中国网
目前在经营城市的认知上出现一种泛化的倾向,事实上,经营城市是一种政府行为,范围只能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为限,而不能将之无限扩大。 政府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
目前在经营城市的认知上出现一种泛化的倾向,事实上,经营城市是一种政府行为,范围只能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职能为限,而不能将之无限扩大。

政府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主体,它对经营城市起着主导作用。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全权负责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参与城市建设的投资,操作具体建设项目,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而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环境质量是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物品的价格直接关系到市民消费支出,因此,经营城市必须依靠市民的配合。可见,经营城市是一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民配合”的实践过程。这说明,民间投资是否启动、广大市民是否支持和认同是经营城市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除了包括城市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及城市延伸资产在内的三大主要客体外,在经营城市的实践中应当确立规划也是一种重要的政府可营运的资源理念,规划在整个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处于龙头地位,城市规划不单是时空技术规划,同时也是经济规划,是生产力布局规划。规划可以带来潜在的巨大的经济效益。说得更直白一点,规划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营造口岸,制造级差地租。而城市土地是否升值,级差地租产生的多与少则是衡量一座城市经营效果的重要经济指标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划是政府实施经营城市的“核心”资源。

大连作为国内实践经营城市的先行者和成功者,创造了一种成功的经营城市模式,这就是“环境经营模式”。即把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作为突破口,将城市作为最大的产品来规划、设计、建设和经营,营造城市最佳投资环境和最宜人的居住环境.以城市的知名度和品牌吸引国内外商家来此投资,吸引国内外游客来观光、游玩和购物,从而为城市的发展争取到足够的资金,带动整个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成都的具体实际,应选择“环境经营模式”。

经营城市重在经营,城市土地特别是存量土地是城市可经营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部分土地上一般都建有大量的旧房,如何让这部分土地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定位重新配置并实现其增值是经营城市的重要方面,而旧城改造则是盘活城市存量土地的必然途径,同时也是实现城市更新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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