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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行业设计事务所发展空间很大

admin 2003-03-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1999年4月,上海颁布了《建筑专业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建设工程设计专项事务所。2000年12月建设部正式颁布了《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开始进
1999年4月,上海颁布了《建筑专业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试行)》,在全国率先推行建设工程设计专项事务所。2000年12月建设部正式颁布了《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开始进行设计事务所的试点,以鼓励一批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建人员特别是中青年骨干领衔创办合伙人制的设计事务所。为了稳妥起见,建设部为各地定了一些相应的指标,以做到总量控制在150-200家。从2001年10月12日建设部批准第一批设计事务所组建方案到最近一次2003年2月27日公布的第三批名单为止,由各地初审再经建设部按标准批出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达到79家。由此可见,这项制度的推进是有成效的,步子是比较稳的。
  
上海早于全国开始推行建设设计事务所,建设部的标准有不少内容是参照上海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订的。目前,上海按建设部标准批准通过的设计事务所已有44家,其中报建设部批准的有13家。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上海推行设计事务所有4年的时间,这4年正是中国设计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的时期,设计院体制改革、中国加入WTO、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等,对事务所的发展情况以及它所带来的冲击和将来的发展方向等问题都是业界非常关注的,那么总体发展情况应该如何评价?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的部分设计事务所以及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和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马自强直截了当地说,事务所内部发展得不错,外部环境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最初发展的一批到现在规模都已经扩大了,因为不扩大规模业务忙不过来。过去社会不认可事务所,不愿意把重要的项目交给事务所做,而现在一些有眼光的业主却只愿意找事务所,而一些好的事务所选择项目,选择业主,已经完全脱离了开始时求生存的状态,走上了品牌化发展的路子。以后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支持力度,使社会各方面从更深的层次上接受这一制度。
  
事实也是这样,上海有几个在行业内外比较著名的设计公司,他们的发展之路和今天取得的成就都令人瞩目,可以称之为典型的,如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三益建筑设计事务所。前者是1997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一批“海归”当家的设计公司,后者是建设部第一批批准的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事务所。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在房地产业界有着比较响亮的声誉,象三益基本上业务范围定在房产方面,董事长李
永杰说,目的是要在房产方面做强做精,要从前期策划一直做到交钥匙甚至于销售。设计单位把设计业务向前向后沿伸正是政府的导向,然而能做到的却太少,尤其建筑设计公司,而三益在此方面已远远走在了前面。天华的项目收费一直是同行中比较高的,因为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设计水平真正体现了优质优价,所以根本不象部分人所认为的事务所是在低价位的层次上与大院竞争。
  
多数事务所在开始的时候生存是第一位的,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发展,而这段时间正是市场兴旺的一个高潮期,外部环境的优势加快了事务所发展的节奏,一些事务所很快越过了“温饱”而进入“小康”。当然一些事务所在成立之初就是求精品的。比如上海华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奚树祥在公司成立之初就提出了“创精品事务所”的目标,项目无论大小只要接下来的就要把它做成精品,哪怕只有2000平方米。奚总说开始的时候是赔本的,因为投入很大。后来随着每一个项目的完成,事务所的水平和服务在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了业主的认可,业务越来越多,规模不得不再扩大,但不会因为业务繁忙就降低设计质量,因为事务所的发展正处在一个良好的起点上,宁肯少接项目也不能自毁形象。这也是许多事务所的宗旨。
  
建筑事务所发展不错,那么其他的怎样?在上海建筑设计事务所占大多数,44家中有8家结构事务所,其中长福结构事务所是唯一的一家结构专业甲级事务所。结构事务所的发展应该较建筑事务所更有其难度。在对长福的扶长生总经理进行采访的时候,确实从结构工种的角度听到另一些方面的想法。结构事务所比建筑不利的地方在于多数没有总包权,业务方面比较被动———等建筑事务所来找去做配合,即使自己有了项目也只能先去找建筑事务所。长福的经验是与几家比较好的建筑事务所建立紧密的关系,在项目中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关系,不仅在技术上相互了解同时也在项目信息方面互通有无。不过扶总说,按说这么多建筑事务所总应该需要结构事务所配合的吧?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结构都是谁在做,少数项目可能找设计院,那多数项目呢?其中的奥秘不言自喻。不过长福在钢结构住宅设计方面的优势已得到认可,在业主的信任下,也有些项目是以总包身份做的,所以发展得还是很不错的。
  
事务所推出的时候正是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推行的时候,由于担心事务所会对大院改革形成冲击,所以是小范围稳妥地发展。事实正如管理部门所料,事务所虽少形成的冲击却不小。看到事务所雨后春笋般发展,大设计院里的骨干建筑师们人心思变,尽管不一定会下决心开事务所,但却非常关心各种动态,经常有人会向我们打听开事务所难吗?已经开的经营得好吗?有什么问题?我适不适合自己开业?这些问题开始可能是暗流涌动,后来就是摆在桌面上的问题而在一些公共场合公开讨论了,当然骨干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事也发生了不少。这些变化“严重”地刺激了设计院的领导,意识到再不改革留不住人了。各设计单位纷纷在内部开出了工作室或事务所,虽然没有完全独立,但给些特殊政策,成了院里的“特区”。当然“特区”最后变为真正法人事务所的倾向一直是存在的,设计院要采取的措施可能就是“放飞”,而用部分股权作为风筝线象征性地牵着。这种变化应该正面地理解,因为其实市场也确实不需要那么多的综合性大院,小而精的事务所确实是发展方向。
  
在采访中了解到,各事务所最深刻的感受还是得不到公平对待的问题。虽然社会大环境已经接受了事务所这种形式,但对一些大项目来说,业主还是认为设计院比事务所综合实力强。还有很多招标项目在资质方面都有要求明确甲级或乙级以上,因为事务所没有级别,也就是直接把事务所排除在门外。还有一些是邀请事务所来投标,看中的是事务所的方案能力,不会中标但方案却会在中标单位的图纸上出现。当然此类事情不只发生在事务所身上,但知道方案好却不相信其能很好地完成项目,这一点却是直接针对事务所的。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事务所制度在中国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其中市场的好形势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但希望事务所能创出品牌,在即将开放的市场上,与境外公司一处论道的愿望还需要自身更多的努力和有关方面更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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