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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扩张“卫星城”比“摊大饼”更可取

admin 2003-03-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大型中心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具有强大的辐射带动功能 从“九五”末期开始,在全国中小城镇建设普遍向前推进的同时,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一些大型中心城市的发展。全国一些大
大型中心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具有强大的辐射带动功能

从“九五”末期开始,在全国中小城镇建设普遍向前推进的同时,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一些大型中心城市的发展。全国一些大型城市的面貌普遍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房地产开发出现了档次、规模和功能全面升级的趋势。社区环境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基本形式。另一方面,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功能的重新布局和定位也巳普遍展开。现代大型商业服务业、电子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始形成城市新的产业布局,一些传统制造企业则逐步退出了城市核心区域。

城市化加速还表现在一些大型城市的规模扩张上。近两年来,很多大城市都制定了城市扩张规划,而且这些规划的共同特点,是大规模的新城区扩张建设和城市重心的转移。原萧山和余杭两市划归杭州市后,杭州已从原来以西湖为中心的旧城区的发展,向建设以钱塘江为中心的新杭州的方向迈进。长沙市提出,要在未来5-10年内将长沙的城区规模扩大一倍。成都市提出了向南、向西发展,建设一个新成都的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将花县和番禺划归其中。南京市对长江以北地区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江浦县、六合县划属南京市区,使市区面积扩大了2139平方公里,使江南江北两岸更好地融合,从而加快了南京的城市化进程。在省会城市进行大规模扩张的同时,宁波、青岛、大连以及厦门等一批“副省会级”城市和地市级城市的发展也在加快,在经济上成为支持区域经济增长的主导性力量,并明显地带动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发展。

实践证明,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在重视和支持发展小城镇的同时,加快发展大型中心城市也是非常必要的。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基于工业化进程的要求。大工业有着强烈的大城市区位指向,它需要城市功能的服务、需要大规模的工业基础设施支持、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需要产业集聚效应、需要大量的社会需求。我国目前尚未完成工业化进程,大城市的积聚效应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基于信息化的要求。信息化将使大城市在信息交流、信息产业发展上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大城市在信息经济时代无论在软件还是硬件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三是基于服务产业发展的要求。服务产业发展与城市经济规模成正比,城市规模越大,就意味着用户基数越大,服务业的商机越大。特别是新兴的现代服务业、较特殊的服务业只有在大城市中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然后向其它区域辐射。因此,只有在大城市,门类齐全、相互配套、分工细致、功能明晰的服务产业才会有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四是基于经济发展效率的要求。我国作为工业化后发国家必须强调经济效率,在很短的期间内要走完工业化先发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必须选择适于加速工业化进程并提高效率的模式发展。后发国家劳动力的转移是跳跃式的,农村劳动力从全国各地直接涌向大城市的倾向较大,大城市对于吸纳农村劳动力直接进入各类工业和服务产业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大型中心城市的发展促进了其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增强,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这已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实践所证明。当然,伴随着一些大型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国际上很多大城市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大城市病”在这些城市也随之出现,为缓解这些问题和矛盾,卫星城的建设已经提上了一些城市发展的议事日程。

卫星城的发展及其在城市化中的作用

从我国目前一些大型城市的扩张模式来看,主要采取的是“摊大饼”的方式,即从城市中心向外不断扩延的方式。如北京市,从二环到三环,现已发展至五环、六环。这种方式在城市以聚集功能为主的时期有其客观性和合理性。但是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如城市人口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地价昂贵、城市管理难度加大、治安环境日趋恶化等等。这就遇到了一个很现实问题,城市的规模究竟多大为合适?有没有一个临界点?在这个问题上,国外的一些经验,特别是国外卫星城的发展实践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国外一些国家城市化的历程表明,当城市化率达到50%的时候,城市的分散作用开始超过集聚作用,会出现城市人口和产业向城外净流出和扩散的现象,主要是流向离城市中心地区不太远而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郊区,如大都市郊区的中小城镇或卫星城。这种郊区化或卫星城的发展方向不仅与大型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而且还与城市自身的规模大小有关。从国外的一般经验来看,只有当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人均3000美元左右时,大城市周围才有可能出现人口外迁和大量工业企业外移的现象。

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城市的确具有一定范围内的最适度规模,超过了这个规模会带来各种问题。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功能相对独立的卫星城镇是控制大城市无限扩张的比较理想的选择。世界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卫星城已成为区域性中心城镇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它可以疏散市区工业,改善市区生态环境;转移中心城市的先进科学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带动城市周边地区生产力快速发展;可以疏散市区人口,控制市区人口发展规模;改变市区与郊区的二元结构,形成市中心区、近郊区、卫星城镇、远郊区等多层次的城市结构。当然,各城市应该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城市化的水平来确定发展哪一类卫星城。

积极探索城市化和卫星城建设的多种模式

在传统的观念中,城市建设理所当然是政府的任务,特别是在城市规划、总体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应是政府的责任。由此,建国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国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其结果是城市化水平一直较低,即使是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很大差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人们的市场经济观念不断增强,对于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的建设、开发,人们也逐步倾向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人们认识到,无论从经济还是社会方面来说,新世纪中国城市化发展确实需要有一个更大的思路和更新的理念。在城市化推进过程中,政府要做的关键是制定规划,并且要建立一个优化的城市经济系统,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氛围和制度环境。而在具体推进中,则应更多地发挥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方式,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参与城市化的建设。这是因为:

1、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城市建设涉及到城市产品的供给问题。城市产品的供给从理论上来说包括两大部分,即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中又包括了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由私人或者说由民间来提供,纯公共物品由政府来提供;准公共物品由政府和企业联合提供。但这种认识目前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技术及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在很多国家,一部分纯公共物品或者准公共物品也越来越具有私人物品的某些性质和特征,因此,原来由政府提供的物品,也可以由非政府的多元化资本提供。

2、解决城市化建设资金问题的需要。我国城市化处于加速阶段,城市化建设的资金究竟需要多少?据联合国开发署研究,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一般应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到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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