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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昨日实施 古建筑开卖

admin 2003-01-02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业主装修方案必须上报评定   本报讯  《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昨日开始实施,苏州私人所有以及依靠现有能力无法照顾的古建筑、古宅,将开放外籍投资人购买。   据《
  业主装修方案必须上报评定

  本报讯  《苏州古建筑保护条例》昨日开始实施,苏州私人所有以及依靠现有能力无法照顾的古建筑、古宅,将开放外籍投资人购买。

  据《新华日报》报道,在历经15年的古城建设与改造保护后,苏州于最近提出的上述保护条例,获江苏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决定在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维修、置换、购买、资助苏州古建筑,以此借助社会及个人力量保护这些散落在苏州小巷中熠熠生辉的历史古迹,使其不致湮没。

  苏州的民居外观简洁,在高低错落、粉墙黛瓦之中,多有着精美的内部装饰,砖雕、木雕文雅,是吴文化内涵的反映。

  据了解,目前对古建筑有意者主要是海外华人,还有在苏州有业务的南方企业,或是居住用,或是做办公场所,也有不少房地产商想做投资。

  据苏州房管部门称,除现属私宅的古建筑情况不详外,其余产权属于房管部门的古建筑并未正式走上“上市”道路,这将有待《条例》的正式操作并逐步调整细则。

  出售后,古宅业主成了保护的责任主体,其对古宅的维修养护应得到苏州文管部门的同意,装修的详细方案也必须上报评定,以保证其不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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