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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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8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日,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
近日,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制定并印发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建设部在《纲要》编制说明中提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城市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部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该《纲要》,在实践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
建设部在《纲要》编制说明中提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城市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部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该《纲要》,在实践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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