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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房地产业七大法律法规的市场意义

admin 2002-12-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化方圆为规矩 法规名称:《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出台部门:建设部 颁布日期:2002年2月25日 近些年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符合
化方圆为规矩

法规名称:《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出台部门:建设部

颁布日期:2002年2月25日

近些年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而以往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上缺少相应的处罚规定。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建设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02年2月25日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

《通知》有以下一些内容: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已开发建设项目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对于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通知》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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