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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特色当敝屣关于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admin 2002-12-0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一大片一大片地推倒重来,在掌握了现代静态定向爆破技术的今天,已经成为拆除老城区、建设新城区的“拿手好戏”。宽阔的道路、林立的高楼大厦,除了追求片面
  大规模的旧城改造,一大片一大片地推倒重来,在掌握了现代静态定向爆破技术的今天,已经成为拆除老城区、建设新城区的“拿手好戏”。宽阔的道路、林立的高楼大厦,除了追求片面的“现代化速度”、“轰动效应”外,政绩的压力和竞相仿效的浮躁情绪恐怕已经成为不少人一种时髦的攀比心理。

  大把大把地花钱固然痛快,但一个城市除了需要高楼大厦外,还需要一些有个性、有品位,能体现城市文化与城市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精华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又是历史性的、一次性的、不可再生的。

  旧城改造的根本意义在于城市功能的更新。对建筑而言,可能有的是越旧、越古老越有价值。例如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福建客家的土楼、云南的竹楼、延安的窑洞和贵州的吊脚楼、石板屋,这些极富地方特色、民族精神、乡土气息的历史精华,它们的问题是如何保护、修复、整治和利用,而不是简单地一拆了之或盲目地“克隆”。

  没有了老街老房,城市就没有了个性和特色,也没有了吸引力。形式雷同、千篇一律的现代建筑处处可见,参观、考察、交流皆可不出国门、家门。模式化的设计使建筑群体造型趋同,个性特色丧失,建筑文化单调,民族精华湮没,资源浪费型的建筑在贪大求洋的思想影响下形成了对旧城、老城、古建筑的“破坏性建设”。

  一个不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民族,就不是一个成熟的民族。德国在20多年前,也像中国现在一样采取对老城区推倒重来的做法,可是今天他们已意识到了这种做法的错误,现在他们对旧城区的发展战略是在使用中进行保护,使其更具有历史价值,而不再大搞拆迁了。

  其实,在我们的旧城改造中,有许多旧建筑是完全不必要拆除的。如果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哪怕80%以上已遭破坏,也应照原貌进行修复。如果旧建筑物仍有50%的使用价值,完全可以进行修缮利用,不应当一拆了之。

  近年来不少城市在大拆大砍中,把一些五六十年代,甚至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都一股脑儿地拆掉了,这种没有约束的拆除,付出的不仅仅是使城市历史特征、文化风貌丧失的代价,而且还给城市的后续发展留下隐患。

  大量的建筑废碴,需要占用大量的用地,即使进行填埋,也会给环境造成长期的污染;拆除旧建筑的费用、人力、物力和时间都是一笔额外的消耗;同时,还要面对大量的拆迁安置。所有这些问题,都应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经济价值的角度、城市科学的角度来进行预测和考虑,决不可认为旧城改造越快越好。

  一个城市不仅需要有现代化的气息,更重要的是要有自身的特色和文化品位。高层建筑造价高、能源消耗大,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很大,决不可再搞“雨后春笋”般的开发建设了。

  中国这么大,地域经济和文化特色是多层次的,各个城市的建设和布局决不能千篇一律,要同当地的人文景观、民族传统和生活习惯有机地结合起来。全国的城市建设要统盘考虑,突出特色,突出个性,形成一批批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城市群落,塑造出富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城市形象,把中华民族的建筑历史,系统地保留并延续下去,这样才无愧于祖宗、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

  国内城市众多的低层建筑诚然已经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但要将那么多才使用20至30年左右的大量低层建筑拆除重建,根据我国的经济实力来看,那又是绝对不现实的,尤其是大量的中小城镇和历史文化名城。

  低层楼房加高是我国城市建设出现的新课题。9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过去众多的低层建筑已经不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了。如何更新改造,既要适合中国的国情,又要符合自身的经济实力,一项高科技的新技术———“低层楼房加层结构”,已在我国研究成功。

  对建筑特色的传承与提升是当前旧城改造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对过去建筑的精华进行发掘、研究、整理、筛选,使它在现代建筑中更好地被继承、利用和发掘,让城市中的建筑既吸纳了历史的精华,又融合进了地方特色、民族精神和现代气息。

  各个城市,要建造具有当地风格的建筑,将中国古老建筑用现代科技、现代材料、现代艺术的语言翻译成今天的建筑形式。那么,当我们或者国外来宾不管到了哪一个城市时,就不会有那种到处都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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