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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城市要处理好“主导”与“主办”关系

admin 2002-11-18 来源:景观中国网
  本报讯记者李兆汝报道由江苏省建设厅、省城市发展研究院、镇江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江苏城市发展论坛”第一次会议———城市经营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日前在古城镇江落下帷幕
  本报讯记者李兆汝报道由江苏省建设厅、省城市发展研究院、镇江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江苏城市发展论坛”第一次会议———城市经营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日前在古城镇江落下帷幕。专家、省市领导及企业家与会,就新形势下的城市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专家们一致认为,城市经营是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必须用城市经营的理论、观点、手段和规律,来指导、审视、推进和驾驭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使城市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专家们建言,在城市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行为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政府职能如何科学定位,解决好“主导”与“主办”之间的关系。在城市经营方面,政府的职能就是对城市经营的范围和项目进行界定,对于适宜进行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和项目要积极推向市场,而对于那些不宜进行市场化经营同时又是城市发展中必须具备的设施,必须明确政府投入的职责,并且对重大项目的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由于目前城市经营的机制尚不完善,因此需要尽快建立由多种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的投入主体共同构成的良性经营机制。

  专家们同时指出,城市经营必须对城市各项资源的整合、利用作出全面考虑,避免急功近利,产生“负效应”。另外,各地在实践中都已认识到,土地是城市最大的有形资产,也是城市经营的重点。但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的急剧扩张,对土地的需求也在急剧增加,要充分考虑到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不能盲目决策,“一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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