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现   /  时事  /  正文

走“以城建城”新路子

admin 2002-11-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经营城市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它以一种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开创出一条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 1998年9月,在中国城市
经营城市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它以一种新理念、新机制、新举措,开创出一条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

1998年9月,在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召开的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研讨会上,汪道涵会长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今后城市现代化建设要走经营城市的新路,使到会的同志感到耳目一新。此后,我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许多城市在经营城市方面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虽然也有过失误,在认识上也有不同的看法,但许多城市的实践表明,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已经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丰硕的成果--亿万财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政府的职能也随之转变,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也逐步由行政指令性的管理方式,转变为将城市作为一种资源,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个转变,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

经营城市的概念与体制

在2000年全国中等城市经济研讨会上有两位扬州的学者说,经营城市就是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和人力作用资本(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广场、街道的冠名权)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营运,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再将这笔收益投入到城市建设的新项目中去,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市场化新路子。这是一个全新的理念。他们还明确提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建资金不足对城市发展的制约,就必须改变过去城建投融资单一依靠政府投入的体制,把寻求资金的目光扩展到市场,实现“三向一变”的投融资新体制。”“三向”是向上、向外、向民;“一变”是变存量资源资本为投资资本。这样的阐述是否科学,可以进一步探讨、深化和系统化。

经营城市的范畴与措施

经营城市的范畴包括土地、河流、给排水、煤气、电力、道路、桥梁、公共交通、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街道两旁广告灯箱、垃圾污水再开发以及广场、绿地的冠名权等各种与城市相关的资源。
这些资源如何开发、上海、天津、深圳、大连、西安、成都、广州、长春、温州等许多城市,都创造了宝贵经验。主要的政策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好城市土地这一重要资源。通过对有开发价值的街道、广场、河岸、小区等土地,采取分步、分段拍卖和出让使用权的办法,增加土地收益,用于城市建设再投资。

二是对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权、经营权、使用权,采用拍卖、出让、抵押等方式,吸收非政府投资,如各种内外贷款、外地和本地公有或私有经济的投资,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赢利能力较强的城市基础设施企业,可采取上市或借壳上市、买壳上市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的投入。

三是充分发挥城市的区位交通、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矿产资源等优势,吸引各种渠道投资,分步适度进行开发和利用,推动车站、码头、通讯枢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景点、特色矿产开发和加工工业的建设,提高城市经济效益。

四是理顺公用事业的收费价格。逐步采用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等办法,有计划、适时地进行合理的价格调整,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营运走上良性循环、滚动发展的轨道。另外,在进行道路改造、亮化美化、环境治理和管网设施建设时,对受益对象收取一定的建设费用和入网费用,对城市建设资金也起到补充的作用。

此外,各城市根据自身特色,提出了许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措施,使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经营城市成为城市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
1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

热门评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