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观光电梯拆与留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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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四年前,“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因旅游设施泛滥和城市化倾向严重而遭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黄牌警告”。截至1998年,武陵源仅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投入的资金就达两亿多元,建筑
四年前,“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因旅游设施泛滥和城市化倾向严重而遭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黄牌警告”。截至1998年,武陵源仅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投入的资金就达两亿多元,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其中违章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1999年起,武陵源开始拆除违章建筑,截至2002年上半年,共拆除景区房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9月,武陵源观光电梯的运营又遭致遗产保护专家们的质疑。在12月份即将来临的第二次遗产监测中,那部堪称世界之最的户外观光电梯命运将会如何?武陵源是否能够通过监测?一时间众说纷纭,并成为近期全国旅游景区最大的悬念新闻。
停运风波
这部颇具争议的电梯,位于张家界水绕四门景区,垂直高度326米。电梯分两组,可以同时上下,创造了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世界最高的观光电梯和最快的观光电梯(从山下到山上只需要2分钟),其中底部的157米是埋在山体中的,只有上部的170多米裸露在山外。1999年动工修建,2002年“五一”期间,投入试运营。时隔不久,这部耗资1.2亿元,创下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观光电梯停止运营。
对于社会各界的不同猜测和说法,张家界市水绕四门观光电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介绍说,他们的项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目前只是竣工备案。
但根据记者在别处了解到的信息,此次电梯的停运,并不像电梯投资方介绍的那么简单。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说,该项目早在十年前,武陵源申报世界遗产前就已立项。但当记者就此事向相关部门及人士核实时,要么闪烁其辞,要么无可奉告。而问题的症结似乎也就在这里———究竟何时立项,立项之初的约定究竟是建什么,怎么建?据知情人士透露,“十一”前夕,建设部部长实地考察时指出,该项目建筑高度已超过一定标准,且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应该报国家建设部审批。另外他还表达了自己个人的看法,说该电梯处于易风化的山体当中,存在钢架、竖井使山体更易剥落等安全隐患,黄金周期间游客众多,继续运行,安全是否有保障呢?同时,该项目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环境评价。多种原因促使电梯在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正式停运。
激烈交锋
一石激起千层浪。电梯到底该不该建,存在的是否就合理呢?
当记者问及电梯投资方,他们为何要在众多的反对声中坚持把电梯建了起来,而且恐怕还要冒被停被拆的风险时,公司副总孙寅贵解释道,从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认为自己做的是架桥修路、利国利民的好事。与那些引起城市化争议的宾馆之类的建筑是不一样的。而且,电梯的建成使很多宾馆得以拆除,也缓解了重点景区的交通和人流压力。至于人们担心的安全问题,他说目前没有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相反的,电梯的建成是一个新的突破,在国内目前还找不到类似的工程,因而也找不到相关的建筑规范。电梯的建成为以后修改建规范提供了一种很好的依据和借鉴。至于电梯,究竟何去何从,他也感到了很多的不确定,毕竟专家都是从各自专业出发来论证的,地质专家会考虑山体的稳定性,生物专家会关注生物多样性,植物专家则担心植被是否被破坏,环境艺术专家注重的是视觉景观。
同样,当问及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时,记者也得到了较为肯定的答复。市委一位分管旅游的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说,这部电梯,是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接待设施的。比如,宾馆建在山上,一来有碍观瞻,二来还会有各种污染。电梯的建成则能够很好地改善这一问题。同时,对于当地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原有的一条索道显然不足以承受强大的交通压力。旺季时,游客上山常常要排上好几个小时的队。电梯的建成还可以分流游客,减轻已有重点景点的压力,使景区点和谐可持续地发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此,张家界市政府鲁平益市长也有自己的看法:“观光电梯在《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出台之前就已立项动工,《条例》颁布之后才落成。我个人认为,建电梯是不符合《条例》的。但落成之后仔细考虑过,我认为对环境的破坏是最小的;而如果建游道,让游客走上去,对环境的破坏更大一些。”
观光电梯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介绍,该电梯的建成将天子山、袁家界、森林公园三大景区连成一片,为游客提供快捷、方便的上山交通,大大缩短了游客游览的时间,“山上游,山下住”已经变成现实,大大减轻了游客给景区带来的环境压力。
但当记者问及有关专家、学者时,反对之声却不绝于耳。
北京大学一位教授介绍说,项目在遗产申报前通过的总体规划中被提及。然而是不是规划中有的东西就一定要建,一定该建呢?他认为规划毕竟只是人们事前的一种设想,还需要在实施前加以客观的严肃的评价和论证。而且他认为旅游就是为了去放松身心,折腾筋骨。只有亲自参与,才能真正亲近和了解大自然。那种以车(交通工具)代步的行为,是与这种大旅游观念相悖的。
根据他的指点,记者从国家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不得有任何生产经营性活动;在实验区规定路线、制定方案,要申报;任何开发要按程序报批。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后果就是被停止、处罚,甚至拆除。
而张家界的这部电梯不但建在自然保护区内,而且建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内。
记者本来打算让世界遗产的“娘家人”———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官员谈谈他们的看法。但不知为何他们拒绝直接对记者做出答复,而是将记者推给了国家文物局的一位郭先生。
郭先生立场鲜明地表示电梯的修建很不合适。一方面在景观核心区内建观光电梯,破坏了自然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景观变得很不和谐;另一方面,也使得个别利益集团滥用了属于当地的资源。对于一些人提出的观光电梯对宾馆等接待设施的替代作用,郭先生也表示了不赞同。他说,我们有能力去避免那些有害的东西,而不是为避免一些不利的东西,就用一些相对不利的东西来替代,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
去留悬念
争议仍在继续,思考也在继续。
北京大学城环系教授俞孔坚先生在接受《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时表述的观点十分理性。他认为,目前张家界地区的情况十分复杂,难以简单地以对错而论。他说,目前应该从四个方面来说明问题:1.项目本身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大,影响主要来自其附属设施如停车场等。2.这个项目本来属于张家界地区开发规划之中,立项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之前,在那时,修观光电梯是合法的。3.在解决旅游交通方面的问题上,电梯的建立是合理的,它确实给游客带来了方便。4.电梯修建之后不一定能给当地带来好处,因为投资方会把赚来的钱都拿走,不会用在当地的发展建设上,当地农民并没有从电梯的开发中受益,治理和保护环境的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综合看来,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问题还有待协调。目前环境规划研究所受有关部门委托,正在主持规划武陵源风景区内5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环境规划工作,已经初步拟订了大纲,估计整体工作要进行几个月的时间。
据悉,湖南省将在近期组织部分官员和专家赶赴张家界调查。此后,国家建设部还将牵头组织电梯施工和设计单位、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参加总结会。如果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将颁发建筑合格证书。然而对于这个检测结果出炉的日期,有关人士表示:“现在谁也不知道。”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面对这个既成事实,我们需要的是冷静、客观、公正的理性思辩,而不是简单地用一个极端去代替另一个极端。一位被访者说,已经是一个洞了,拆了只会留下一个更大的洞。看似有些滑稽的说法,却让我们不得不冷静地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观光电梯,毕竟已经建了,不仅投入无法收回,更重要的是一旦拆除,山体是否能够复原?如果不行,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规划项目来弥补因电梯拆除而导致的山体空洞?退一步说,如果不拆,电梯到底可不可以继续运行?运行50年、30年、20年、5年,还是时时刻刻都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假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项目,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对人对事的处理清楚地分开呢?也就是说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而对物就不再感情用事,力争做到“物尽其用”呢?(本报记者 刘思敏 温秀)
停运风波
这部颇具争议的电梯,位于张家界水绕四门景区,垂直高度326米。电梯分两组,可以同时上下,创造了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世界最高的观光电梯和最快的观光电梯(从山下到山上只需要2分钟),其中底部的157米是埋在山体中的,只有上部的170多米裸露在山外。1999年动工修建,2002年“五一”期间,投入试运营。时隔不久,这部耗资1.2亿元,创下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观光电梯停止运营。
对于社会各界的不同猜测和说法,张家界市水绕四门观光电梯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介绍说,他们的项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目前只是竣工备案。
但根据记者在别处了解到的信息,此次电梯的停运,并不像电梯投资方介绍的那么简单。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说,该项目早在十年前,武陵源申报世界遗产前就已立项。但当记者就此事向相关部门及人士核实时,要么闪烁其辞,要么无可奉告。而问题的症结似乎也就在这里———究竟何时立项,立项之初的约定究竟是建什么,怎么建?据知情人士透露,“十一”前夕,建设部部长实地考察时指出,该项目建筑高度已超过一定标准,且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应该报国家建设部审批。另外他还表达了自己个人的看法,说该电梯处于易风化的山体当中,存在钢架、竖井使山体更易剥落等安全隐患,黄金周期间游客众多,继续运行,安全是否有保障呢?同时,该项目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环境评价。多种原因促使电梯在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正式停运。
激烈交锋
一石激起千层浪。电梯到底该不该建,存在的是否就合理呢?
当记者问及电梯投资方,他们为何要在众多的反对声中坚持把电梯建了起来,而且恐怕还要冒被停被拆的风险时,公司副总孙寅贵解释道,从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他们认为自己做的是架桥修路、利国利民的好事。与那些引起城市化争议的宾馆之类的建筑是不一样的。而且,电梯的建成使很多宾馆得以拆除,也缓解了重点景区的交通和人流压力。至于人们担心的安全问题,他说目前没有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相反的,电梯的建成是一个新的突破,在国内目前还找不到类似的工程,因而也找不到相关的建筑规范。电梯的建成为以后修改建规范提供了一种很好的依据和借鉴。至于电梯,究竟何去何从,他也感到了很多的不确定,毕竟专家都是从各自专业出发来论证的,地质专家会考虑山体的稳定性,生物专家会关注生物多样性,植物专家则担心植被是否被破坏,环境艺术专家注重的是视觉景观。
同样,当问及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时,记者也得到了较为肯定的答复。市委一位分管旅游的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说,这部电梯,是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接待设施的。比如,宾馆建在山上,一来有碍观瞻,二来还会有各种污染。电梯的建成则能够很好地改善这一问题。同时,对于当地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原有的一条索道显然不足以承受强大的交通压力。旺季时,游客上山常常要排上好几个小时的队。电梯的建成还可以分流游客,减轻已有重点景点的压力,使景区点和谐可持续地发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此,张家界市政府鲁平益市长也有自己的看法:“观光电梯在《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出台之前就已立项动工,《条例》颁布之后才落成。我个人认为,建电梯是不符合《条例》的。但落成之后仔细考虑过,我认为对环境的破坏是最小的;而如果建游道,让游客走上去,对环境的破坏更大一些。”
观光电梯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介绍,该电梯的建成将天子山、袁家界、森林公园三大景区连成一片,为游客提供快捷、方便的上山交通,大大缩短了游客游览的时间,“山上游,山下住”已经变成现实,大大减轻了游客给景区带来的环境压力。
但当记者问及有关专家、学者时,反对之声却不绝于耳。
北京大学一位教授介绍说,项目在遗产申报前通过的总体规划中被提及。然而是不是规划中有的东西就一定要建,一定该建呢?他认为规划毕竟只是人们事前的一种设想,还需要在实施前加以客观的严肃的评价和论证。而且他认为旅游就是为了去放松身心,折腾筋骨。只有亲自参与,才能真正亲近和了解大自然。那种以车(交通工具)代步的行为,是与这种大旅游观念相悖的。
根据他的指点,记者从国家环保局了解到,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不得有任何生产经营性活动;在实验区规定路线、制定方案,要申报;任何开发要按程序报批。否则就是违法建设,后果就是被停止、处罚,甚至拆除。
而张家界的这部电梯不但建在自然保护区内,而且建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内。
记者本来打算让世界遗产的“娘家人”———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官员谈谈他们的看法。但不知为何他们拒绝直接对记者做出答复,而是将记者推给了国家文物局的一位郭先生。
郭先生立场鲜明地表示电梯的修建很不合适。一方面在景观核心区内建观光电梯,破坏了自然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景观变得很不和谐;另一方面,也使得个别利益集团滥用了属于当地的资源。对于一些人提出的观光电梯对宾馆等接待设施的替代作用,郭先生也表示了不赞同。他说,我们有能力去避免那些有害的东西,而不是为避免一些不利的东西,就用一些相对不利的东西来替代,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的错误思想。
去留悬念
争议仍在继续,思考也在继续。
北京大学城环系教授俞孔坚先生在接受《北京娱乐信报》记者采访时表述的观点十分理性。他认为,目前张家界地区的情况十分复杂,难以简单地以对错而论。他说,目前应该从四个方面来说明问题:1.项目本身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不大,影响主要来自其附属设施如停车场等。2.这个项目本来属于张家界地区开发规划之中,立项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之前,在那时,修观光电梯是合法的。3.在解决旅游交通方面的问题上,电梯的建立是合理的,它确实给游客带来了方便。4.电梯修建之后不一定能给当地带来好处,因为投资方会把赚来的钱都拿走,不会用在当地的发展建设上,当地农民并没有从电梯的开发中受益,治理和保护环境的问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综合看来,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问题还有待协调。目前环境规划研究所受有关部门委托,正在主持规划武陵源风景区内5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环境规划工作,已经初步拟订了大纲,估计整体工作要进行几个月的时间。
据悉,湖南省将在近期组织部分官员和专家赶赴张家界调查。此后,国家建设部还将牵头组织电梯施工和设计单位、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参加总结会。如果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将颁发建筑合格证书。然而对于这个检测结果出炉的日期,有关人士表示:“现在谁也不知道。”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表示,面对这个既成事实,我们需要的是冷静、客观、公正的理性思辩,而不是简单地用一个极端去代替另一个极端。一位被访者说,已经是一个洞了,拆了只会留下一个更大的洞。看似有些滑稽的说法,却让我们不得不冷静地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观光电梯,毕竟已经建了,不仅投入无法收回,更重要的是一旦拆除,山体是否能够复原?如果不行,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规划项目来弥补因电梯拆除而导致的山体空洞?退一步说,如果不拆,电梯到底可不可以继续运行?运行50年、30年、20年、5年,还是时时刻刻都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假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项目,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对人对事的处理清楚地分开呢?也就是说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而对物就不再感情用事,力争做到“物尽其用”呢?(本报记者 刘思敏 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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