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发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实施意见》强调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区域努力解决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实施意见》提出,要以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中国政府网截图
长江流域生态修复——铜钵河治理工程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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