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现   /  时事  /  正文

北京项目立项须看“水评价”

admin 2014-03-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近日获批通过,这是北京市首例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并将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3合1”的水影响评价报告,标志着北京市建设项目立项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水影响评价审查”。
  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近日获批通过,这是北京市首例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并将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3合1”的水影响评价报告,标志着北京市建设项目立项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水影响评价审查”。

  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北京市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要进行水影响评价:直接从河湖流、水库、地下取水的以及从管网取新水或者再生水的、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可能影响防洪安全的。

  《办法》同时规定,要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并联办理。“水影响评价审查”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工作层面合并为1项,进行统一评价和许可审批,涉及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10余部。

  自去年10月起,《办法》在朝阳、海淀、丰台、通州、大兴5区试点,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推广。华能北京热电厂位于朝阳区,属于水影响评价试点范围。

  据介绍,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将水资源论证评价(含取水条件、排水条件)、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纳入编制内容,目的是以水要素控制方式,把水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在审查中,通过产业政策符合性、耗水情况、供排水条件、防洪影响、严控水土流失等约束条件控制审查,让项目通过修正满足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的要求。这一评价的设置,改变了同一项目要编多次报告书、进行多次评审和多次许可审批的方式,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工程的“3合1”水影响评价报告接受了来自中国工程院、水利部、清华大学等9位专家一票否决的严格评审,从上午的现场勘察到下午的技术审查会,历时8个半小时,最终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查。
1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

热门评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