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快生态建设 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国家定下了好政策,让我们牧民在恢复草场时还能拿到补助金。”在内蒙古草原,牧民们无不拥护这项既保护生态又富裕群众的好政策。
自西部大开发实施以来,内蒙古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家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相继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范围涉及全区90%的旗县。“十一五”时期,内蒙古5年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322.8亿元,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草原建设总规模5亿亩,禁牧休牧面积7.8亿亩,林业生态建设总面积5000多万亩,6000万亩农田和8000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全区生态总体恶化趋势趋缓,重点治理区生态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提前完成20%的规划目标,草原植被盖度继续提高,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据全区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2004年至2009年,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4671平方公里,年均减少934平方公里。其中,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2816平方公里,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560平方公里,盐渍化土地面积减少1295平方公里;沙化土地减少1253平方公里,年均减少251平方公里。
同时,在内蒙古境内的巴丹吉林、腾格里等五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重点治理的科尔沁、毛乌素、浑善达克、呼伦贝尔四大沙地等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内沙化土地净减少443平方公里。
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内蒙古将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随着对森林、草原保护与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通过对沙地沙漠、水土流失、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生态的综合治理,到“十二五”末,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必将得到更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