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201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出台
admin
2012-01-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平顶山市政府日前出台了2012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计划安排造林总面积29.65万亩,其中新造林13.57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6.08万亩,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迎接国家验收。
平顶山市政府日前出台了2012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计划安排造林总面积29.65万亩,其中新造林13.57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6.08万亩,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迎接国家验收。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平顶山市重点实施以下10项造林绿化工程:
1.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4.73万亩,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叶县、宝丰县、舞钢市、新华区和新城区境内。
2.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总规划面积0.51万亩,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叶县、宝丰县、舞钢市境内的平原农田区。
3.生态廊道绿化工程总规划面积1.5万亩,主要对宁洛、武西高速公路平顶山段,平桐路、北环路、南环路、311国道(鲁山县、叶县段)等公路沿线及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环线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廊道。
4.补植补造工程总规划面积2.65万亩,对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主要安排在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卫东区、湛河区和新城区境内。
5.新农村绿化工程规划总面积0.62万亩,结合中心村建设,搞好村镇绿化,重点在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村民居住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6.用材林及经济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86万亩,主要安排在近郊的浅山丘陵地区和沙河沿岸,以种植薄壳核桃、晚秋黄梨、石榴、杏、桃等名优特小杂果为主。
7.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两万亩,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
8.中心城市森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5万亩,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两侧栽植高大乔木和花灌木,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绿地率在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
9.城市园林小区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2万亩,包括城市社区、单位庭院、企业厂区、院校校区等园林小区建设及屋顶、墙体垂直绿化等建设工程。
10.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总规划面积16.08万亩,对近3年来新栽幼树加强管理和抚育,提高造林保存率。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平顶山市重点实施以下10项造林绿化工程:
1.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4.73万亩,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叶县、宝丰县、舞钢市、新华区和新城区境内。
2.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总规划面积0.51万亩,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叶县、宝丰县、舞钢市境内的平原农田区。
3.生态廊道绿化工程总规划面积1.5万亩,主要对宁洛、武西高速公路平顶山段,平桐路、北环路、南环路、311国道(鲁山县、叶县段)等公路沿线及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环线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廊道。
4.补植补造工程总规划面积2.65万亩,对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主要安排在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卫东区、湛河区和新城区境内。
5.新农村绿化工程规划总面积0.62万亩,结合中心村建设,搞好村镇绿化,重点在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村民居住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6.用材林及经济林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86万亩,主要安排在近郊的浅山丘陵地区和沙河沿岸,以种植薄壳核桃、晚秋黄梨、石榴、杏、桃等名优特小杂果为主。
7.苗木花卉产业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两万亩,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
8.中心城市森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5万亩,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两侧栽植高大乔木和花灌木,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绿地率在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
9.城市园林小区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0.2万亩,包括城市社区、单位庭院、企业厂区、院校校区等园林小区建设及屋顶、墙体垂直绿化等建设工程。
10.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总规划面积16.08万亩,对近3年来新栽幼树加强管理和抚育,提高造林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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