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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占用草原需缴纳植被恢复费

admin 2011-12-30 来源:景观中国网
12月26日,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2年。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对象包括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活动需要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2月26日,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2年。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对象包括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等活动需要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以及农牧民按规定标准建设的住宅使用草原的,不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煤炭开采企业已交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不再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草原植被恢复费按征占用草原面积亩数征收。征占用草原面积不足一亩的,按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的每亩收费标准折算征收。征收标准分为矿藏勘查开采类、工程建设类和临时占用类三种,在三种征收标准类型中又分别依据草地类型制定了详细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从3350元/亩到4775元/亩不等。该政策的出台,对山西省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维护草原生态安全,确保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将起到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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