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现   /  时事  /  正文

湘潭中院拟设湖南首个“环保法庭”

admin 2011-11-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湖南湘潭中级人民法院有望设立湖南首个“环保法庭”。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更好促使环保执法落到实处,寻求环保行政执法的新突破,不断满足群众的环保诉求,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环保局等单位共同撰写提交了一份报告,申请在湘潭设立一个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专门审理环保案件。
  专家认为“环保法庭”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快公益诉讼立法 

  湖南湘潭中级人民法院有望设立湖南首个“环保法庭”。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更好促使环保执法落到实处,寻求环保行政执法的新突破,不断满足群众的环保诉求,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环保局等单位共同撰写提交了一份报告,申请在湘潭设立一个环境保护审判法庭,专门审理环保案件。对此,法律专家认为,设立环保法庭利于推动法治湖南和生态湖南建设,但还需加快公益诉讼立法步伐。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湘潭市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执法力度也越来越大。据初步统计,近两年来,湘潭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宗,但许多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制止。”针对环保执法中的现实困境,湘潭市中院、环保局相关人员深入全市5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基层法院、部分厂矿企业、社区、乡村和中院有关业务庭室、市环保局有关科室进行了调研,撰写了一份题为《试论湘潭市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的可行性》的报告。

  “环保部门无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执法难现象突出。”报告指出,因环保部门无行政强制权,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只能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法院人手有限,执行案件多,往往造成案件从申请到强制执行的时间跨度较长,导致环境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这样就极易造成一方面因程序原因案件无法快速执行,另一方面污染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污染仍然继续,投诉不断升级,群众意见很大,甚至矛盾激化,引发社会问题。

  “《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除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庭之外的其他审判庭,最高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环保纠纷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可以设立环保法庭。”报告提出,目前湘潭市成立环保法庭各方面的条件都已成熟,不仅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也具备环保人才和环保技术方面的优势,环保案件案源也相对充足。

  “设立的环保法庭可以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思路,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一个与刑庭、民一庭、行政庭同级别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再向县(市)区法院铺开。”报告提出,可以采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的方式,将刑法中“破坏资源环境罪”一章所规定的相关犯罪、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民事损害赔偿(含环境公益性诉讼)、环境行政执法诉讼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以及与环保执法有关的行政非诉讼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作为环境保护审判法庭的受案范围。环保法庭可以采取巡回审理、赴案发地开庭等方式进行审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亦由环境保护审判庭负责,必要时还可会同公安、环境、工商等部门进行。

  同时,报告建议,由湖南省高院、湖南环保厅和湖南省编委共同下发文件,一是明确设立环保审判庭的地区及设立法庭所需人员编制及经费的解决途径;二是明确环境保护协会可做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提起诉讼等;三是关于编制问题还可在下达新增政法专项编制时适当予以支持。

  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还只是一个可行性报告,但这一提议已引起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两级环保部门,以及湘潭市部分环保志愿者的广泛关注。

  “湖南正在大力推动法治湖南和生态湖南,所以环境法治的作用十分巨大,而法治离不开法院于法官,因此,‘环保法庭’的设立,是落实公益诉讼,推动环境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南大学法学院公益诉讼专家、博士生导师颜运秋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环境污染、破坏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各地确实应积极探索新的司法应对机制。

  但是,颜运秋教授也指出,湘潭中院的做法在全国来说其实并不新鲜。早在1989年,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就成立了环境保护庭。近年来,贵阳、无锡、昆明等地也相继成立了环保法庭。然而,当初被寄予了厚望的“环保法庭”运行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一些“环保法庭”无案可办,有的则名不副实,主要审理与环保毫不相干的其他案件。

  “‘环保法庭’之所以‘生意惨淡’,除了它作为环保行政机构的‘附庸’而自我矮化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受困于法律体系的支持。”颜运秋认为,“环保法庭”的未来发展关键在于加快公益诉讼的立法步伐,解决环保司法工作的“无法可依”问题。不仅要建立省级环境公益诉讼基金,解决提起公益诉讼单位的后顾之忧问题;也要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解决审判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同时,法院要采取措施积极扩大案源,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环保行政等机关的联系,及时获取和共享案件信息,着力办几个环保公益诉讼的精品案件。

  此外,颜运秋教授还认为,湖南的首个“环保法庭”其实更应当设在长沙市中院,因为这样可以有效排除一些地方行政的干扰。
11

发表评论

您好,登录后才可以评论哦!

热门评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