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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多层、高层住宅层高均为2.7米

admin 2002-03-07 来源:景观中国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的提高,住宅的层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目前大多使用中的老户型住宅的层高均在2.5米左右,大多低于2.6米,相对低矮的房间给居住者带来了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的提高,住宅的层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目前大多使用中的老户型住宅的层高均在2.5米左右,大多低于2.6米,相对低矮的房间给居住者带来了压抑感,同时也限制了房屋的装修效果。那么,今后住宅层高的发展趋向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住宅设计水平的快速发展,住宅的面积有明显增大的趋势。不少房型的设计中,起居室都达到了20至30平方米以上,卧室、厨房、卫生间等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扩大的居室面积给居住者带来了宽敞和舒适,但如果层高不提高,房间的低矮就会更加显现出来,这会在某种程度上抵消大开间的效果。再加之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装修对住宅层高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住宅的层高不提高实际上就等于住宅质量的降低。为此,1996年1月29日,首都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准颁发《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96)首规办秘字第23号]。该标准以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为依据,结合北京市近年来住宅建设的实践经验,为提高“九五”规划期间住宅建设的水平,在执行“七五”、“八五”期间北京市住宅设计标准规定的基础上,经重新调整制定的。其中分别规定了“九五”期间,北京商品住宅的户型、层高、面积标准,使用功能标准,设备、设施标准和安全防卫标准。其中关于户型、层高、面积标准一章,对层高作出了以下明确的规定:多层、高层住宅层高均为2.7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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