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第六批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admin
2011-08-04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日,苏州市政府公布了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2009年7月,苏州市政府公布了49处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城区18处、吴中区25处、相城区5处、高新区(虎丘区)1处。前阶段,苏州市规
近日,苏州市政府公布了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2009年7月,苏州市政府公布了49处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城区18处、吴中区25处、相城区5处、高新区(虎丘区)1处。前阶段,苏州市规划局、文物局组织相关区规划、文物部门对49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并经有关镇政府复核确认,报市政府批准。
苏州市各级文保单位均按照管理要求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定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损毁、改建、拆除文物建筑及其附属物,不得建设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工程设计方案须经文物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单位,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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