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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6月2日截止

admin 2011-05-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保护漓江生态环境,能否以立法确定下来。”类似这样的呼吁,近年来在桂林有识之士之间愈传愈盛。值得欣慰的是,立法保护漓江生态开始进入“倒计时”。5月9日,桂林市漓江风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正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日,民众可登录广西政府法制网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交建议。
  “保护漓江生态环境,能否以立法确定下来。”类似这样的呼吁,近年来在桂林有识之士之间愈传愈盛。值得欣慰的是,立法保护漓江生态开始进入“倒计时”。5月9日,桂林市漓江风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正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日,民众可登录广西政府法制网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交建议。

  《条例》征求意见稿采用“经纬度”和“四至”的表述,明确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为,位于北纬24度38分10秒至25度53分59秒,东经110度07分39秒至110度42分57秒。从地域边界划分,即西至青狮潭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南至平乐三江口,东至海洋山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北至漓江源头猫儿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约6500平方公里。流域生态保护范围包括兴安、灵川、叠彩、秀峰、七星、象山、雁山、临桂、阳朔、平乐等10个县区。

  发源于猫儿山的漓江,全长437公里,沿岸涉及总人口近300万。考虑到因流域生态保护可能涉及居民安置问题,为充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意见稿明确规定“可以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核心景区、重点景区居民实行异地安置”。与此同时,还将配套设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为漓江保护作出贡献的源头、沿岸和库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扶助,帮助居民解决就业或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等。

  《条例》还特别明确: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砍伐、侵占林地、烧山开垦、违规开采地下水、采砂采石、直排污水、非法捕捞、破坏地形地貌以及不合理的养殖、餐饮、建设和旅游活动等。有关负责人说,将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当地官员的绩效考核,将是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的“刚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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