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两难
admin
2002-03-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城市建设需要规划,但很容易就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开发时没有通盘考虑,只有临时“酌情处理”,往往城市每一条街都是另外一条街的翻版,千篇一律。但另外一种情形也同样值得警惕,如
城市建设需要规划,但很容易就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开发时没有通盘考虑,只有临时“酌情处理”,往往城市每一条街都是另外一条街的翻版,千篇一律。但另外一种情形也同样值得警惕,如我工作的那麻城市,以规划得以而闻名全国,城市环境质量至今为人津津乐道。但因太过超前,大手笔投资竟把气血耗尽,整个经济也被拖得步履蹒跚。
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
谈到城市规划,必须廓清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的界限。
公共物品非要政府亲力亲为不可,市内街道就是典型,因为没办法设卡收费,私人不可能投资。而道路建设的安排,对城市的发展往往有决定性的影响。郊区土地的价值,就常因规划了道路而急升。市内道路就是公共物品,政府的规划不可或缺。
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公共物品,其实可以由私人提供,只因为行政垄断的缘故,被误以为是公共物品。
如前段时间的铁路价格听证会,有人就说铁路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所以铁路运输是公共物品,理应以民主程序来定价。如果这种理由可以成立,那么任何产业都可以是公共物品--只要政府进行行政垄断。
划清两者界限标准是:公共物品不能由私人提供,别无选择地要由政府来办。而由政府来办的,有规划自然好过没有规划;但能够由市场竞价来决定的,例如土地的商业开发,就应该让市场自行解决。由出价最高的项目获得土地,自然能够产生最高的收,这是任何规划也办不到的。
严格说来,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私人物品的界限并非清晰可见。技术的发展,制度的演进,随时会将过去的公共物品变成私人物品。且不说铁路这样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整个城市,也完全可以由私人公司来办。美国就有这样的城市,没有市长,只有经理,市议会就像董事会,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公司,所见尽是私人物品。
土地制度的死结
中国土地真正的所有权归属者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私人只能占有使用权。但是,国家所有,一定程度上只是一个名份,因为国家是摸不着的、是抽象的。而摸得着的,只有政府。政府在进行土地资源的调配时,靠的是土地的国家所有权。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更准确的表述是,土地是政府所有的。既然土地是政府的,使用权的转让,政府的意愿对土地的使用和配置就有了绝对支配地位。那么城市的规划发展,就因此排除了市场意志,完全体现政府发展规划的思路和意志。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源自香港。更准确地说,这套制度其实是殖民地的权宜之计。因为九七回归在即,港英政府无法将土地永久私有化(像英国本土那样),只能搞一个限期使用,所有权属于英女王,九七回归一到就归还中国。
港英政府这条经验的妙处,在于政府可以圈地敛财。香港所得税率之低,世界闻名,而且其政府暗渡陈仓,早已通过卖地抽了大量的间接税。张五常就曾指出,香港的真实税率其实并不低,而是非常地高。
这套经验行之于中国大陆,自有其积极意义,毕竟经济飞速发展对城市规划发展产生巨大压力,而各城市均严重缺乏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这种权宜之计为国内城市规划发展筹措了大量资金。
但也必须注意,政府的开发规划因排斥了市场意志,在间接抽税时,也导致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奇高。
土地国有,是既成事实。但政府如果能够永久出售土地产权,或者至少将使用权期限定得足够长,并允许自由转让,那么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可以更市场化的。
规划宜粗不宜细
城市的发展规划是政府当前无法放弃的责任。但是,让城市自发扩张,也不能事无巨细,完全撇开市场仅以政府意志来发展城市。
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是,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政府很难拒绝批地带来的巨大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参与过多又会难以避免资源的错误配置,一旦宏观环境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会将政府和投资者一齐套牢。
珠海是这方面的最佳反面教材,在“七通一平”了大量土地之后,突遇不利的外在环境,令城市发展一夜之间隐入尴尬境地,政府反而负债累累。
既然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借鉴自香港,那么还有许多技术细节上也应该全面向香港学习,政府批地不能以不透明的方式操作,而应当改为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在城市开发的过程中,政府唯一控制的是土地供应量和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这样,政府既可以保证卖地收入,又能最大限度地由市场来决定投资方向。
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应是最为合理的策略。
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
谈到城市规划,必须廓清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的界限。
公共物品非要政府亲力亲为不可,市内街道就是典型,因为没办法设卡收费,私人不可能投资。而道路建设的安排,对城市的发展往往有决定性的影响。郊区土地的价值,就常因规划了道路而急升。市内道路就是公共物品,政府的规划不可或缺。
但有很多似是而非的公共物品,其实可以由私人提供,只因为行政垄断的缘故,被误以为是公共物品。
如前段时间的铁路价格听证会,有人就说铁路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所以铁路运输是公共物品,理应以民主程序来定价。如果这种理由可以成立,那么任何产业都可以是公共物品--只要政府进行行政垄断。
划清两者界限标准是:公共物品不能由私人提供,别无选择地要由政府来办。而由政府来办的,有规划自然好过没有规划;但能够由市场竞价来决定的,例如土地的商业开发,就应该让市场自行解决。由出价最高的项目获得土地,自然能够产生最高的收,这是任何规划也办不到的。
严格说来,公共物品与私有产权私人物品的界限并非清晰可见。技术的发展,制度的演进,随时会将过去的公共物品变成私人物品。且不说铁路这样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整个城市,也完全可以由私人公司来办。美国就有这样的城市,没有市长,只有经理,市议会就像董事会,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公司,所见尽是私人物品。
土地制度的死结
中国土地真正的所有权归属者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私人只能占有使用权。但是,国家所有,一定程度上只是一个名份,因为国家是摸不着的、是抽象的。而摸得着的,只有政府。政府在进行土地资源的调配时,靠的是土地的国家所有权。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更准确的表述是,土地是政府所有的。既然土地是政府的,使用权的转让,政府的意愿对土地的使用和配置就有了绝对支配地位。那么城市的规划发展,就因此排除了市场意志,完全体现政府发展规划的思路和意志。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源自香港。更准确地说,这套制度其实是殖民地的权宜之计。因为九七回归在即,港英政府无法将土地永久私有化(像英国本土那样),只能搞一个限期使用,所有权属于英女王,九七回归一到就归还中国。
港英政府这条经验的妙处,在于政府可以圈地敛财。香港所得税率之低,世界闻名,而且其政府暗渡陈仓,早已通过卖地抽了大量的间接税。张五常就曾指出,香港的真实税率其实并不低,而是非常地高。
这套经验行之于中国大陆,自有其积极意义,毕竟经济飞速发展对城市规划发展产生巨大压力,而各城市均严重缺乏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这种权宜之计为国内城市规划发展筹措了大量资金。
但也必须注意,政府的开发规划因排斥了市场意志,在间接抽税时,也导致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奇高。
土地国有,是既成事实。但政府如果能够永久出售土地产权,或者至少将使用权期限定得足够长,并允许自由转让,那么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可以更市场化的。
规划宜粗不宜细
城市的发展规划是政府当前无法放弃的责任。但是,让城市自发扩张,也不能事无巨细,完全撇开市场仅以政府意志来发展城市。
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是,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政府很难拒绝批地带来的巨大利益;另一方面,政府参与过多又会难以避免资源的错误配置,一旦宏观环境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会将政府和投资者一齐套牢。
珠海是这方面的最佳反面教材,在“七通一平”了大量土地之后,突遇不利的外在环境,令城市发展一夜之间隐入尴尬境地,政府反而负债累累。
既然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借鉴自香港,那么还有许多技术细节上也应该全面向香港学习,政府批地不能以不透明的方式操作,而应当改为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在城市开发的过程中,政府唯一控制的是土地供应量和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这样,政府既可以保证卖地收入,又能最大限度地由市场来决定投资方向。
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应是最为合理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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