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着力打造石家庄唐山两大区域中心城市
记者21日从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将着力打造石家庄、唐山两大区域中心城市,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建设用地向各设区中心城区倾斜,2020年石家庄建设用地规模287平方公里。
河北省土地利用锁定四大战略定位
据介绍,7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我省土地利用要实现的四大战略目标: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布局不断优化;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京津冀生态屏障基本建立。
《规划》提出我省土地利用的四大战略定位:环渤海、环京津经济圈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重点区;城市化加速发展,城镇用地快速增长区;华北粮食主产地,耕地保护重点区;首都生态屏障,土地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
《规划》提出土地利用的四大战略格局:“三区四带”基本农田保护与粮食安全保障格局;“三纵两横六区”人口产业集聚都市发展用地格局;“四个”协调发展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四区三带两片”京津冀生态屏障用地格局。
打造石家庄、唐山区域中心城市
《规划》提出,今后城乡建设用地要以“三纵两横六区”为骨架的都市用地发展格局为重点,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布局。重点安排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用地空间,着力打造石家庄、唐山两大区域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其他设区市主城区,加快培育沿海城市,提高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产业聚集能力。
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通过布局调整全部调出,建设用地向各设区中心城区倾斜,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985.7平方公里达到2020年的1726平方公里。其中石家庄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87平方公里。
减少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
《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867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247万亩。扣除2006-2009年我省使用的用地计划后,2010-2020年全省还有275万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提出,今后我省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的主要路径,是要结合三年大变样,积极开展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努力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向“空中”和“地下”发展,为城镇发展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减少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
“三界四区”制度控制建设用地
《规划》首次提出实行建设用地“三界四区”控制制度。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类空间管制区。允许建设区为可以建设的区域,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有条件建设区是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区;限制建设区中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禁止建设区中除线性工程、地下矿产资源开采等特殊项目外,禁止建设占用。
河北省人均耕地不足1.4亩
目前,河北省人均耕地不足1.4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介绍,我省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的10346万亩减少到2009年的9843万亩,年均减少38.7万亩。人均耕地由1996年的1.5亩下降到2005年的1.4亩,低于全国1.44亩的平均水平。《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316万亩,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区两片”构建首都生态保护屏障
《规划》提出,河北省地处京津上游,是风沙危害进入京津的必然通道,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对保障京津冀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省将着力构建“四区两片”生态保护格局,形成首都生态屏障。
“四区两片”即坝上高原区、环京津地区、太行山山地区、环渤海沿岸区四个生态区和白洋淀、衡水湖两个平原内陆湖泊生态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