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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景观河禁建排污口

admin 2010-06-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浑河城市段、秀湖、蒲河、沈阳西湖、卧龙湖、南运河、新开河、蒲河、卫工河等景观、娱乐用水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并禁止行驶无防污设备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以油为燃料的机动船或艇,违者将被处1万元以
   浑河城市段、秀湖、蒲河、沈阳西湖、卧龙湖、南运河、新开河、蒲河、卫工河等景观、娱乐用水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并禁止行驶无防污设备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以油为燃料的机动船或艇,违者将被处1万元以下罚款。

  6月9日,沈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草案)》,马上将递交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草案指出,禁止建设小型造纸厂、制革厂、印染厂、农药厂、石棉制品厂和放射性制品厂。禁止从事土法炼砷、炼汞、炼油、选金、漂染等生产活动。建设和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设施,逐步推动雨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沈阳市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雨水和再生水,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程施工等用水,应尽可能使用再生水。各类工程施工降水产生的抽排水,也要优先用于施工现场以及城市景观水体。

  私设暗管排放污水,或者稀释后排放、通过槽车等工具转移和非法倾倒、利用雨水管排放、未经批准私设排污口等方式排放废水,一旦被发现,除要限期消除污染,还要罚款2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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