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确定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在刚结束的党代会和两会上,市委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要把深圳建设成民生幸福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文明城市。
6日,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送审稿)已经出炉,已明确我市建设宜居城市的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力争用10年的时间,将深圳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和示范城市。
有关领导和专家在解读深圳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建设要求
宜居城乡两年一考核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部分人居指标甚至落后于一些中部省份。
针对这一现状,去年召开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首次描绘了“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又在《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将这一蓝图具体化,要求“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为推动这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具体措施和要求。
建设宜居城乡是省委、省政府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从2010年起,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省政府将对21个地级以上市创建城乡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分别为城乡住房保障指数、宜居社区指数、环境综合治理指数、绿色开敞空间指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指数、交通便捷指数、文体设施指数、节能节地指数、基本社会保障指数和治安维稳指数。绩效考核主要由创建实绩、组织保障、公众和专家满意度3个部分组成。
深圳现状
离“世界级宜居城市”还有差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宜居城市建设工作,今年4月成立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相关职能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宜居城市创建工作由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据市人居环境委发展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最新公布的全球最适宜居住城市排行榜,深圳跻进前100名,名列第82位。但是深圳距离“世界级宜居城市”的标准还有不小的差距,如人口数量及结构不合理,土地资源短缺,快速城市化过程对区域环境要素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特区内外城市基础设施与社区规划存大巨大差异与不平衡,城市综合风险防范措施与相关制度仍显薄弱等。
“当前,我市的城市化率已达100%,根据发达国家城乡发展经验,我们的城市建设已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既是顺应城市化发展的规律使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解决我市城市建设面临问题的根本出路。”这位负责人表示,前三十年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为深圳推动宜居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最新进展
申报30个宜居环境范例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人居环境委对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已全面有序地展开。
在市人居环境委的努力下,已完成国内宜居城市及省宜居城乡创建试点调研工作,并召开专家讨论会探讨了我市宜居城市创建的现状及可行性,明确了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向;开展了《深圳市建设宜居城市背景研究》课题,分析了我市宜居城市创建的优势及存在的困难;开展了深圳市宜居城市创建现状自评工作,掌握了我市宜居城市建设现状水平、创建工作关键问题;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送审稿),明确了我市建设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分工。
同时,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市人居环境委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和认真研究,推荐“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粘接集成生产运用技术”等30个项目进行申报。
市人居环境委将围绕《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深圳市宜居城市建设行动计划》,细化宜居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步骤,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切实改善我市宜居环境。
□具体措施
居民出门500米有公共绿地
七大重点项目明确建设目标
科学规划城市建设
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强调特区内外一体化规划,构建特区内外建设新格局。城市住宅开发项目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增加小区绿化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提供居民利用公交的条件,距离社区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
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
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大龄单身居民的住房保障,着力解决本市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住房困难,逐步将户籍夹心层、非户籍常住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到2012年,建设保障房14.7万套。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提高住房品质,降低住宅建设资源和能源消耗。
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
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保育为主线的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厂的建设,到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特区内达到95%以上,特区外达到80%以上。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全面推广国Ⅳ车用燃油,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到201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
扩大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
提升城市绿色开敞空间
加快深圳绿道网的建设以绿道网理念引导城市道路系统、绿地系统、自行车系统、步行系统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将绿道网建设与绿地绿廊、绿色出行、体育休闲、生态文化紧密结合起来。
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加快构建深圳“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格局,推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建设。
增加城市绿量,完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等公园体系的建设,每年新增10个社区公园,到2012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以上。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到2012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提高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普高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品牌化,全面提高职校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完善深圳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至2012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大于80%,千人床位数增加至2.6。
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到2012年,机动化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50%,示范推广各类新能源公交4000辆。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策划好周末系列和流动系列文化活动。加强“图书馆之城”建设,到2012年,每个街道至少有个省一级以上文化站。完善体育设施,到2012年,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率先实现“全民社保”。到2012年,全市各类社会保险参保总量突破3000万人次,本市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
推进城市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节能目标,强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重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消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
降低城市污染排放,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到2012年,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100%。推广再生水利用和节约用水,到2012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
加强城市社会管理
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实施“五乱”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占等现象。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应对恐怖袭击或在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污染、能源或食品短缺等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