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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现代林业要求 提升保护管理水平

admin 2009-07-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绿色江苏”建设的稳步推进,有力地发展了森林资源,带动了林业产业,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有机结合与统一。然而,就2008年监督情况来看,江苏省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上,距离建设现代林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绿色江苏”建设的稳步推进,有力地发展了森林资源,带动了林业产业,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有机结合与统一。然而,就2008年监督情况来看,江苏省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上,距离建设现代林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进一步扩充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 

  江苏省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是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大省。“七分平原二分水面一分山”的区域地理特点,在空间上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增长,森林资源的现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林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在数量、质量、结构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2005年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天然乔木林面积3.36万公顷,仅占全省森林面积的3.13%,十分珍贵。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仅为47.0立方米,亟待提高。现有生态公益林大多为人工林,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生物多样性程度低,影响森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的发挥。 

  江苏的实践证明,将森林覆盖率纳入全省小康社会建设和科学发展观评价考核指标,提升了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了政府推进林业发展的动力。下一步,应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森林资源消长、林地、湿地保护以及涉林大要案发生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逐级签订林业建设目标责任状。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向社会公布,真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推进绿色江苏建设责任,巩固和发展现有的建设成果。再者,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抓住区域及气候条件较好的优势,针对非林业用地造林、林业产业需求多元化等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开展溧阳市、新沂市、盱眙县、宿城区(宿迁市)4个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森林资源消耗管理的新途径,简化森林采伐审批环节,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调整现有木材检查站布局,探索建立木材运输流动稽查机制。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满足保护任务需要 

  随着江苏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承担了更重的任务。一些企业业主和森林经营者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乱垦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特别是,随着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有的地方政府将建设项目占地的重点转向了林地,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时有发生,林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然而,在全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中,江苏省林业局仍是为数不多的副厅级单位之一。全省13个省辖市106个县中,仅有市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9个,县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15个,有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编制仅有1人。森林资源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不平衡,人员编制不足的现状,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秩序和正常工作的完成,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江苏的任务极不相称。需要进一步提高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在市、县级政府设立独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在重点林业乡镇设立林业工作站,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编制,维护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秩序和正常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力量适应江苏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三、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设施投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现有的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装备和基础建设水平,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与在绿色江苏建设中承担的繁重任务极不相称。90%以上县级林业管理部门没有专门的林政执法交通工具。全省35个木材检查站中,有近1/3人员没有正式编制,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虽然进编,但经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主要靠罚没款来冲抵办公经费,难以形成依法行政的态势,严重影响了森林资源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需要按照现代林业建设和绿色江苏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林业依法行政的政府投入,将资源林政、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方面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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