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1000个村庄率先启动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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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愿望日益迫切,农村住房建设规模、投资及消费支出呈现逐步增长的态势。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引导,农村民居建设普遍存在着布局分散、结构陈旧、内在质量差、新技术含量低、外观面貌缺乏特色等问题。因而,《指导意见》要求各市从实际出发,坚持改(改建既有住宅)建(新建住宅)结合、改旧为主,引导农民建设具有现代功能、体现本地特色、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新民居。
按照相关规定,在编制示范村规划时,各地应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并通过市场开放和竞争,引进、选择高水平的规划队伍。在每个示范村,规划编制单位都要指派1至2名领衔规划师,除负责规划编制外,还要在较长期限内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村庄规划要按照地貌类型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同时,避免大拆大建,注意保留有价值的旧民居,统筹安排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综合防灾与安全保障体系,提出洪灾、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的设防标准及防治措施,并公开征求村民意见。
设计单位开展新民居设计时,应按照各项技术规范,根据示范户的具体要求,充分考虑区域特色、地方民俗、村庄特点,围绕"五改一增"(改顶、改水、改厕、改厨、改能,增绿)和"三新六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和有安全卫生的饮水、有卫生型厕所、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节能取暖设施)等基本内容,设计出既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既经济又安全的新民居。对于尚有使用价值的旧有房屋,按照"一户一图"的要求,做好结构加固、外观美化和功能改善的设计。
此外,示范村在建设中还应考虑"五通五有"和"四化一处理"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五通"即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柏油路(水泥路、石板路)、通客运班车(公交车),"五有"即有标准化的幼儿园(小学)、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家店(农资超市);"四化"即村内道路硬化、街道亮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一处理"即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