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城市洁净工程 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河北省“城市洁净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城市洁净工程”总体目标是:彻底清除垃圾围城,实现垃圾进场;从严打击广告乱设,实现广告入栏;全面治理车辆乱停,实现车辆入场;严格监管工地乱象,实现文明围挡;集中治理摊点乱摆,实现摊点入市;清理整饰沿街立面,实现视觉改善;切实加强园林建设,实现品位提升。结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特点,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方案》,我省将从八个方面对城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搞好环境卫生专项清理。环卫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围城垃圾清运工作。加大对私拉乱倒行为的查处,发现积存垃圾及时清理。对市区内拆迁工程产生的垃圾,要随拆随清,并在拆迁结束一周之内清理干净。加强清扫保洁,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落实16小时清扫保洁作业制度,做到一扫两保。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未经批准的,一律拆除。城市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利用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置的广告,要清晰、完好。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要醒目、美观;设置在同一路段相连的户外广告,要统一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做到协调、整齐。严厉打击沿街散发、在公共场所散发商品广告的行为。
整顿交通环境。拆除市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加快停车场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强化工地管理。施工工地要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围挡,按规定进行硬化,应设有洗车设施或设备,驶出车辆清洗后方可上路。施工所用灰、砂、土、石料等散体物料一律进行苫盖或者围挡。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迁工地周边的废弃土要及时清理。拆迁完毕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围挡。工地要杜绝施工扬尘,要配备临时公厕和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要避免洒漏现象。
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对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要强化管理,设置垃圾容器和其他环卫设施,专人进行保洁,保持环境清洁。市场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防止市场“外溢”。所有市场要配置垃圾容器、公共厕所,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良好。 (下转第二版)
清整街景立面。继续深入开展城市主要街道景观整治,对城市主次干道、重要结点周边的景观要素进行整体的景观设计,对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粉刷、清洗和保洁。各类架空线缆要全部入地,各种附墙线缆不能入地的要隐蔽设置,美化城市空间。及时清洗、油饰和统一规范交通标识、牌匾和灯具等设施。
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加大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将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支出计划。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按照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游园、片林等街头绿地建设。大力推行城市绿地管护“精细化”工程。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和设计工作,在活动中要依据规划重点搞好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设施的建设。完善管理平台。各设区市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制定或完善系统建设方案,加大投入,统筹安排,确保各设区市2010年9月底前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据介绍, “城市洁净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9年4-9月份,重点是在城市市区开展大规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主次干道的市容景观,以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建国60周年。第二阶段为2009年10月-2010年9月,集中力量开展大规模园林绿化建设和交通环境、施工工地、集贸市场、街景立面等专项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