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开展水功能区划
74条河流13个湖泊纳入区划
水功能区划是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根据省水利厅的部署,市水利局于2007年10月起开始编撰《九江市水功能区划》报告。去年10月,该区划经专家审议通过。
市水文局副局长吕兰军介绍,九江河流众多,集水面积在10平方千米以上有310条,流域分区为修河水系、鄱阳湖湖区水系、长江水系和洞庭湖水系。根据我市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除去省水利厅、省环局编制的《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已区划的河流、湖泊外,本次区划范围为九江辖区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千米的74条河流和常年湖面面积大于2平方千米的13个湖泊。另外,流经城市区的主要河流和其它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水域也在区划范围之内。
据悉,为了保护供水水源地,保证城镇生活用水需求,本次区划对九江市各县(市、区)城区的自来水厂主要供水水源地同时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109个一级水功能区
市水文局介绍,我市水功能区划通过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对九江市辖区内的(省区划河流除外)74条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和13个湖泊共划分109个一级水功能区,区划河流总长度为2098.14千米,区划湖泊总面积254.01平方千米。其中,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2个、保留区73个、开发利用区33个和缓冲区1个。
根据水功能区划的分级分类系统,二级水功能区划仅在一级水功能区划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九江市辖区内一级水功能区划共划分33个开发利用区,根据二级水功能区划原则、条件和方法,共划分出33个二级水功能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1个、工业用水区13个、渔业用水区1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8个。
生产生活均须执行区划要求
据悉,市政府将在此次划定的水功能区设立明显标志,以便社会各界了解各水体的水域功能,并依此使用和保护水资源。已列入水功能区划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均按此次区划规定执行,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依据。未列入水功能区划的河流、湖泊、水库,在开发利用和设置排污口时,不得影响周围已确定水功能区河流、湖泊、水库的水质。严格禁止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格禁止在保护区内排污或进行污染水体的开发利用活动。禁止在保留区内进行具有破坏水质的开发利用活动。
“今后所有项目,都必须遵循区划的要求,进行水资源论证,否则发改委不会批!”有关人士介绍,水功能区实施纳污总量控制管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的同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重点控制污染物总量超过控制标准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时,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有关人民政府依法对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功能区的管理,依法行政,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