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admin
2009-02-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2月 19日,在我市召开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意见反馈会上,国家园林城市省复查组对我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的城市绿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意见反馈会上宣布:宜春顺利通过复查。
2月 19日,在我市召开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意见反馈会上,国家园林城市省复查组对我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的城市绿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意见反馈会上宣布:宜春顺利通过复查。
副市长肖一华、市长助理刘德生出席反馈会。
省复查组认为,我市自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持续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绿化进一步推进,使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发展、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大提升、城市绿化总量得到了大提高、城市面貌得到了大变样。省复查组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研究节约型园林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市花普及推广工作,通过系统整合各项发展资源,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城市整治结合起来,与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兼顾城市“生态、景观和文化效益”的绿地,在全省率先垂范,向更高的目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
副市长肖一华、市长助理刘德生出席反馈会。
省复查组认为,我市自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持续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绿化进一步推进,使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发展、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大提升、城市绿化总量得到了大提高、城市面貌得到了大变样。省复查组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研究节约型园林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市花普及推广工作,通过系统整合各项发展资源,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城市整治结合起来,与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再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兼顾城市“生态、景观和文化效益”的绿地,在全省率先垂范,向更高的目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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