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形象工程”急上马 摩崖石刻“生存”堪忧
被水泥围墙圈起来的摩崖石刻。
近日,本报(法制日报)陆续收到一些读者的反映,称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鄂州“摩崖石刻”濒危。
据了解,湖北省鄂州市,长江绕城而过,三国时孙权曾定都于此。帝都跌宕的历史给鄂州留下了许多国宝级的文物,摩崖石刻便是其中之一。
摩崖石刻“让路”风光带
记者赶到鄂州那天,已是日暮时分。在当地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才找到摩崖石刻。只见一块褐色的石头,已被两米高的水泥墙围了起来。镜头稍微拉开一点,这个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四周,便是拆迁后的残垣断壁,废弃的砖头、钢筋、破布散落一地。冬日夕阳的斜照下,一片萧索。
摩崖石刻的右前方,是“怡亭铭公园”的牌楼。反映情况的鄂州市民告诉记者,“怡亭铭公园”同时也是“怡亭铭管理处”,他们的工作就是管理和保护摩崖石刻。
而此刻,公园大门两侧已被拆除,仅剩下不大的一块“门脸儿”。大门牌楼的水泥墩上,镌刻的文字描述了摩崖石刻的身世:古时此处有一里长的摩崖石林,崖上原刻有晋代陶侃,唐代元结、李阳冰,宋代苏轼等名家的题记,故又有“苏门”、“陶石”之称。现今,除了唐代李阳冰的篆书刻石外,余者皆毁。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摩崖石刻,由于地理环境的变迁和人为因素,曾一度处于低于地面9米的长江大堤之下,几乎每年都有数月时间遭受江水冲刷和浸泡,致使其表面严重风化。2003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湖北省文物局、鄂州市博物馆正式启动怡亭铭摩崖石刻抢救保护工程,通过运用高科技膨胀等技术、铁筐包装、千斤顶顶升等办法,顺利完成了石刻根部和南侧的切割及分离体的提升。
当地居民告诉记者,当年的摩崖石刻提升工程耗资数千万元。为什么斥巨资保护的国宝级文物,在5年后落得如此凄惨的境地呢?
据反映情况的鄂州市民说,是因为摩崖石刻所在地,将开工建设鄂州市“形象工程”―――滨江风光带,四周的拆迁正是此项工程的前期工作。
在摩崖石刻旁边一幢正在拆迁的建筑上张贴的《拆迁公告》中,市民们的说法得到了印证。
暂时没有走法律程序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鄂州市的“形象工程”是否履行了这一程序?
记者见到鄂州市博物馆馆长胡莎可时,她正在鄂州市博物馆新馆址的工地上,这里距摩崖石刻也就一千多米。
“鄂州的文物多,现在的博物馆太小,已经陈列不下。新博物馆建成后,与滨江风光带连在一起,可以更好地展现三国故都的文化。”胡莎可对记者说,至于摩崖石刻的事情,暂时还没有征求国家文物局的意见。
胡莎可随即解释道:“按道理,我们应该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但是这个周期太长,没有三四年是办不下来的。滨江风光带建设在即,这个时间耗不起,而且市政府为了给摩崖石刻建亭子,也列了30多万元的财政预算。现在,‘怡亭铭摩崖石刻’还没有亭子,没有亭子,怎么叫‘怡亭’呢?市政府还是非常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
胡莎可告诉记者,严格来说,这项工程并没有违反法律。因为,文物保护法条款中写的是“其他工程”,而滨江风光带规划中,给摩崖石刻盖亭子,不属于其他工程。而且,目前是拆除摩崖石刻周边的违法建筑,“拆违”是不需要向国家文物局申报的。
按照规划,滨江风光带建成后,除了重现怡亭景观外,还有李阳冰书法长廊等文化景观。胡莎可说:“我一直认为,‘文物保护法’应该叫做‘保护文物法’。法律的作用就是要更好地保护文物,而这项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发挥文物的作用,从这个角度出发,市政府此举与法律精神是一致的。”
胡莎可认为,滨江风光带建设工程是好事,不存成开放,那个时候,摩崖石刻将会以新的面貌向社会展示。
保护措施正在制定中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那么,滨江风光带的建设单位是否制定了保护措施呢?
记者了解到,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鄂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从鄂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到工程的施工现场,记者往返两趟,最终还是只能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局的彭总工程师。
彭总工程师告诉记者,摩崖石刻的保护措施还没有制定出来,目前正委托杭州园林研究所编制保护规划。
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丛林则再三强调,滨江风光带建设工程一定会保护好文物。目前,工程只是进行先期拆迁工作,主体建设肯定会按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才开工。
11月28日,记者再次来到鄂州摩崖石刻发现,周边已经没有“违法建筑”的影子了,甚至连“怡亭铭公园”仅存的大门也荡然无存。除了水泥墙围着的摩崖石刻,四周已是废墟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