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即日起征求公众建议
政府要修改某路段的公共绿地规划、建筑物高度等,必须要先征求该路段内公众意见。记者昨日获悉,《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即日起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征求建议。据悉,公共绿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建筑总规模等9项内容属于控规里面的强制性内容,不能说改就改。
建筑总规模不能擅自修改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和限制建设的范围、公共绿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各个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建筑总规模、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及特殊地段建筑控制高度、规划保护内容属于控制性强规里的强制性内容。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控制性强规不能擅自修改和调整,只有4种情形才能修改:因城乡总体规划重新编制或修改、调整,导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据发生改变的;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修改、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因有关专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需要深化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其它情形。
征求意见稿规定,改变强制性内容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城市建筑物色彩要设计
除了整体规划外,单个的城市也要进行规划设计。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设计的内容包括自然地理、景观特色、历史遗存、文化传统、功能定位等综合分析;整体空间布局,综合交通设计,公共空间与视线通廊控制,建筑体量与高度控制,建筑风格、造型及色彩指引,绿化环境与小品设计指引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都市区应当保持多中心、组团式的城市空间结构,保护城市片区、组团及功能区之间的隔离带。
近期规划 民生项目是重点
“各级政府都要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年,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确定优先建设的重点项目。征求意见稿规定,近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民生为重点,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
制止私搭乱建要现场发通告
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政府在制止私搭乱建时,应当在私搭乱建现场发布通告,要求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通告时间不少于五天。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的,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无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的,应当采取拆除等措施消除私搭乱建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