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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向地下要空间

admin 2008-10-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空间资源的紧缺日益突显,如何解决土地紧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量越来越大,可以这么说,全世界地下空间开发规模最大的国家就是中国。要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现在的研究中心、热点就在中国。
  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空间资源的紧缺日益突显,如何解决土地紧缺、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量越来越大,可以这么说,全世界地下空间开发规模最大的国家就是中国。要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现在的研究中心、热点就在中国。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比国外做得好,一个城市整体的地下空间规划在国外不那么容易找到,大多是一个个单项规划,如:共同沟规划、地下街规划、地铁规划等等,像我们国家这样综合起来专门做整个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还很少。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地面和地上空间开发利用逐渐饱和,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进一步需求。同时,以人口急剧增加、环境污染和土地资源浪费为主要症状的“城市综合症”在很多国家日益突显。很多国家把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作为解决城市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危机的重要措施和医治“城市综合症”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省土地资源,缓解中心城市密度,疏导交通,扩充基础设施容量,增加城市绿地,保持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生态。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迅说,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是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开发内容以地铁和停车系统为主,中小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也会逐渐兴起。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现代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时间较早,规模大,设施水平相对要高,有些并不落后于国外。 

  地下空间规划利用趋于综合 

  随着人们对城市地下空间这一资源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城市高效率运转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规划中融合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而地下空间的规划则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着“龙头”和协调导向作用。 

  据了解,世界上至今还没有完整的整个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即使地下空间开发做得比较好的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也只限于对部分市区的地下综合开发进行规划。 

  李迅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是从专项规划入手,逐步形成系统的。专项规划中以地铁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最为突出。其中地铁规划的实施使整个城市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成为可能。就整个城市综合性的地下空间规划而言,世界各国城市都仍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在一些地下空间利用较早和较为充分的国家,如日本、加拿大等,正从城市中某个区域的综合利用逐步走向整个城市和除交通、市政设施以外的其它系统的综合利用发展。 

  在我国,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都有反映,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仅局限于人防工程规划,并常为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由人防部门编制;第二类结合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及现代化目标,常以地铁规划、共同沟及地下商业街规划为主要内容,地下空间的利用融在各个专业规划之中,如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等;第三类较为系统地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首先对资源进行调查,然后分层次、分类别地结合城市各类设施的发展需求,通盘考虑地下空间的利用,并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地下空间开发的合理有序。  [NextPage]

  地下空间规划要科学合理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研究地上和地下的协调,各个分系统之间的配合,又要分析资源容量和需求预测,并要考虑财力和筹资的可能,是一项决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具有相当强的不可逆性,因此科学合理地规划地下空间就相当重要。 

  李迅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应坚持平战结合、先地下后地上、深浅合理处理等原则。一要确定合理的开发量;二要合理确定开发内容,包括哪些要放到地面,哪些应放到地下等;三要确定规模;四是要确定地下分层,哪些是浅层的,哪些是深层的;五是要规划好地下平面,要处理好地上和地下结合的问题,要上下结合,由点到线;六要确定建设时序,因为地下建设具有不可逆性,在地面建设好后再建设地下是很难的。” 

  具体来讲,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在总体规划阶段需要重点解决四个问题,即地下空间的功能确定、地下空间的需求规模预测、地下空间的布局形态确定、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安排。在详细规划阶段重点需要解决六个问题,包括:不同使用性质空间的定位、各种地下空间的开发容量确定、地下空间的交通组织、地下空间的各类配套设施安排、工程量估算鑫口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地下空间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 

  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指标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原则己在一些技术规范和标准中提出,但只是零星或分散于相关规划的技术标准中,处于一种从属地位,强制性作用不明显,尚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指标体系。 

  李迅指出,目前,地层开发深度、建设时序、适建项目等内容在总体布局阶段已能确定,我们应该进一步研究制定在地下空间建设规划阶段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土地使用强度和容量控制、建筑布局控制等规划技术指标和标准规范。另外,在地下空间交通组织、配套公用设施、工程管线设施方面,也应做出相应的技术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技术规定,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健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有效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他解释说,虽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总体布局与地上总体规划布局有很大的联动性,但开发规模及容量与地上决然不同,具有特殊性。如地下空间开发目前是遵循以点状集中开发为主,逐步形成线状、网络状的建设时序,开发强度大、容量有限,相对于城市地表的成片开发建设来说,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内容和形式并不与地上空间完全对应,功能结构也有差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既要与城市规划密切结合,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独立性。同时地下空间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要求也与城市地表空间有所不同,在空间环境、配套设施、设防标准、建设施工等规划设计方面都有不同于地表的特殊要求。因此在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层面上,研究制定适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模和容量的规划技术指标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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