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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雕塑拒绝粗俗

admin 2002-05-14 来源:景观中国网
  状况   在“五一”开通的省城泉城路上,一些新建的城市雕塑格外引人注目:“打电话的人”、“父与子”等闲适、自然而又富于时代气息的新型雕塑给这条繁华的商业街增色不
  状况

  在“五一”开通的省城泉城路上,一些新建的城市雕塑格外引人注目:“打电话的人”、“父与子”等闲适、自然而又富于时代气息的新型雕塑给这条繁华的商业街增色不少。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像这样可亲可感、能够引起人们共鸣的城市雕塑在我省城市中 实在是少之又少;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很多城市中一些破败不堪、毫无灵气的雕塑屡屡跃入人们的眼帘。

  据悉,我省建国初期只有两座城市雕塑,而目前已经发展到4000多座。长期关注城市雕塑的山东工艺美院教授李友生认为,在这些雕塑中,起码有四分之一属于粗制滥造。

  城市雕塑每天都在冲击人们的视觉,如果是一件低劣而没有特色的雕塑,带来的视觉污染是长期的。因此城市景观是最忌讳雷同和低俗的,雕塑尤甚。

  原 因

  省建设厅雕塑管理办公室高工陈青说,目前我省获得国家雕塑资格证书的只有50人左右,却有大批无资格的非专业人士冠冕堂皇地从事城市雕塑生产,包括农民工、石匠、业余美术爱好者等。为了牟利,一些人以各种名义和手段承做了大量的城市雕塑。由于没有经过专门的雕塑艺术培训,他们只是照葫芦画瓢,制作出来的雕塑大多没有艺术特色可言。由于这些“雕塑”价格便宜,因此颇受一些城市建设管理者的青睐。如此,大量制作粗糙的城市雕塑泛滥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上面的原因外,造成大量劣质城市雕塑泛滥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一把手意志”和“甲方意志”在作祟。虽然雕塑属于城市规划的范畴,然而,许多城市的大型雕塑往往是领导说了算,企业、单位自己搞的则由自己的领导说了算,很少听取专家和市民的意见。与此同时,兴建城市雕塑如今已成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业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追求的“时尚”,自恃是“甲方”,对雕塑兴建时的具体题材、材料、色彩甚至大小比例都指手画脚,雕塑家却成了被动的执行者和“工匠”。据陈青高工介绍,此前我省也曾经对城市雕塑进行过检查,但终因没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一些败笔至今无法拆除。他认为,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必须加强,并应出台适合各城市的雕塑管理办法,把城市雕塑从审批、管理、检查、处罚等环节统管起来。

  办 法

  青岛的城市雕塑素来走在全国的前列。据了解,青岛市目前有各种雕塑1000多座,占全省总数的四分之一还多,其中重要的雕塑300多座,很多都体现出人与自然的交融、寓教于美和鲜明的北方滨海城市的文化蕴涵。青岛市规划局雕塑办蔡普增向记者介绍,这主要应归功于一个好的制度。青岛城市雕塑一直以来严格遵守“三项制度”:一是招标制度,重要和大型雕塑的设计、创作、建设,从全国招标,避免暗箱操作;二是市民参与制度,对每一项重大雕塑设计方案,都由有关部门发放选票,公开展示,让广大市民参与评选,市民的评选意见作为一个重要依据;三是专家评审制度,严格把关,避免“雕塑垃圾”和浪费。如东海路12·5公里的雕塑艺术长廊建设前,组织了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征集的1700余件雕塑方案中加以选择,确保了雕塑的艺术性和质量。另外,不管资金谁出,政府牢牢掌握规划权,决不允许自行其是。

  一些专家认为,我国目前的城市雕塑市场招标制度很不健全。作为艺术品的城市雕塑其质量是很难量化的,不可能像其他工程一样实行统一的标准。除了一些大型雕塑工程必要时可以实行招投标制度以外,建议一般的城市雕塑最好实行委托制,即指定专门的雕塑家对雕塑品进行设计、监督加工。这样责任明确,有助于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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