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委员:湿地保护应在合理开发中前行
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25日电(记者叶建平)近年来,湿地保护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5日在此间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郭纯青认为,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湿地旅游业,不仅有利于湿地保护,更能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湿地是地球上独特的生态系统,是介于陆地和水体之间的客体,兼有水、陆特征。近年来,受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我国湿地面积大量萎缩,湿地保护已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郭纯青说,湿地既有涵养水源等调节生态环境的作用,又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市场前景广阔。在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发展生态旅游将有利于建立一套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郭纯青认为,我国在湿地开发过程中要注意一些问题,如要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追求旅游效益,应把握好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促进保护的良性循环。
郭纯青建议,为了切实做好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其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旅游开发还应进行总体规划,从生态学的角度应进行功能分区,并采取一些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改善生态大环境,修复生物链,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从某种程度而言,旅游是依附环境而发展的。对湿地实施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发展湿地旅游业,不仅有利于保持和改善湿地景观,创造良好的旅游大环境,还有利于实现湿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郭纯青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