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力争明年年底通过检验
图/卢政
东莞市要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所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准备工作,力争在2007年5月能够顺利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评选,2007年年底正式通过国家检验,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东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据东莞市建设局介绍,东莞市日前正式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由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担任组长,东莞市政府、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东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东莞市委宣传部等12家单位分别抽调15人到办公室办公。抽调人员名单于7月27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于7月31日上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
创建工作有六大建设指标
据东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介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主要分为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城市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六方面。
(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按照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绿化建设,实施东莞市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编制完成东莞市城市规划原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确保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
(二)城市景观保护。加强对市区文物古迹的开发保护;保持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突出岭南文化和风俗特色,加大特色旅游景点开发;按规划进行旧城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对临街的残旧建筑进行“穿衣戴帽”工程,在市区街道实施“亮灯工程”;对已经登记的名树古木建档立卡;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按规划及统一标准进行整改。
(三)绿化建设。采用遥感技术检查各项绿化指标,对不达到标准的项目进行整改;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年内保证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超过5平方米;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要求,加快市区道路绿化改造建设,使绿化普及率超过95%,达标率超过80%,绿化带面积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主干道要“见缝插绿”,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全区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比例超过60%;加大科研投入,做好苗圃建设,全市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2%以上,城市绿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尽责率达到80%。
(四)园林建设。实现城市公园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完成创建区内综合性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的改造建设,建立完整的保护管理制度;建设、改造市区广场和公园绿化,绿地率达到60%以上。
(五)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抓好“四还工程”,还绿于民、还靓于民、还水与民、还气于民,形成城郊一体化的良好环境;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取缔各类违法排污企业,市区实现烟尘控制区全覆盖,启动脱硫工程、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程和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工程,要保证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超过240天;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城市新建建筑中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公共交通,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运输车辆达到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15%;实施城市照亮工程后,城市道路照明设置率和城市道路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进行道路改造建设,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