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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评价亟待规范

admin 2006-01-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年前,在《商务周刊》和零点公司联合发布的“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上,大连市位居第一,北京市则由2004年的第3位跌至第15位。这首先让人联想起2005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北
  年前,在《商务周刊》和零点公司联合发布的“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上,大连市位居第一,北京市则由2004年的第3位跌至第15位。这首先让人联想起2005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曾首次明确提出,北京要建成“宜居城市”。难道说,忙碌一年的建设成果就是排名退后十几位?对这个榜单,恐怕不仅北京市的领导心存疑惑,就是普通市民也未必能接受。
  其次,让人联想到三个月前,中国城市论坛北京峰会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报告》,排行结果是:北京名列第4位,大连排在第24位。对比前后两次关于城市居民生存质量的评价,尽管前者的考量标准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12个方面,后者则着重考察居住条件、社区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等,但两种评价所涵盖的内容基本雷同,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这不禁令人疑虑,究竟谁的结论更科学、权威、可信?
  近两年,社会上开始流行对宜居城市进行评价排名。其用意无非是督促和激励城市管理者加快改善居民生存发展环境,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说,评价活动组织策划者的出发点值得肯定,其积极的社会意义不言而喻。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城市居民关注自己所在城市的位次,也不会有十几个城市的领导先后公开表态要建设“宜居城市”了。然而,目前围绕“宜居城市”的评价最易产生分歧,也是最值得探讨的问题主要有三:
  一是“宜居”概念应如何界定。如果狭义地理解为“居住”,则“2005宜居城市排行榜”的结果可谓基本属实;如果广义地理解为生存发展,相比之下,“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反倒更让人信服。笔者以为,根据目前许多城市提出的建设发展目标判断,社会公认的“宜居城市”应该是指适合居民生存就业发展的城市,是一个内涵更为丰富的安居乐业的大概念。诚如北京市城市规划部门官员对“宜居城市”概念的诠释:“充分的创业机会与就业环境加上蓝天绿水,再加上安全感共同构筑考量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三项标准。这三个层次包含了一个普通人生存与发展的全部要求。”不然的话,为何那么多人对经济文化发达的大城市留恋向往,甚至不惜重金置业投资往里钻?为何诸多硕士、博士生毕业后,“宁要北京一张床,不要京外一套房”而留京就业?为何北京、广州、南京等城市还争先恐后积极构建“宜居城市”?眼下无论是城市管理者还是居民百姓,都希望自己的城市能成为名列前茅的“宜居城市”,说到底,还在于综合考虑渴望能够享受最好的安居乐业条件,而并非单图悠闲自在的居家过日子。
  二是“宜居城市”评价应该科学制定量化标准。城市有大小之分、环境优劣之分、基础条件好坏之分、发展速度快慢之分、功能定位之分……要将它们比较评判,必须先由权威机构拿出一个实事求是、具有可比性的量化评价标准,才可能实施公平公正的排比。单就居住舒适度而言,明摆着,繁华的大都市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人工打造的结果也不及天然环境优越的中小城市,且人口稠密的大都市向“宜居”发展远比中小城市成本高得多、难度大得多,将这两类城市放在一起比高低,几乎没有可比性。倘若以某些具体指标评价,我们或许能够很容易地排出“宜居”、“宜商”、“宜游”城市;倘若综合评价,就得确立一套公正、科学、综合、权威的城市居民生存质量评价体系,以便城市评价和城市发展有章可循。
  三是“宜居城市”评价要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笔者赞成“宜居城市”评价要广泛征询城市居民的意见。但在目前概念模糊、标准缺乏量化和刚性考核的情况下,让网民凭据自己的主观感受打分评级,显然不够科学严谨。因为,即使是针对同一城市评价,居民也会因收入水平、文化素养、年龄职业等条件的不同而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定,更何况许多异地网民的评价只不过是基于旅游观光的粗浅印象,未必是居住生存后的切身体验。类似的主观评价随意性很强,难以成为可靠的依据。
  依笔者之见,正因为对“宜居城市”的评价,全社会有目共睹,城市之间攀比竞争激烈,才更加要求此类活动规范严谨、评价指标科学可比、排名结果为多数市民所认同。如果像目前这样各自为政、相互冲突,就难免扰乱视听。建议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加紧对“宜居城市”的概念及其评价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界定。在此基础上,其他社会组织再进行分支指标的细化排名也无妨。总之,思路清晰才能防止认识歧义,才能让这个造福居民和子孙后代的建设事业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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