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沿线规划通过审批 两岸建筑严格限高
admin
2005-11-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一条黄金水道,三大景观区段,六大景观节点”;同时,严格控制珠江两岸一线界面建设高层建筑;减少机动车对滨水地区的干扰,提供多种模式的公共交通。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
“一条黄金水道,三大景观区段,六大景观节点”;同时,严格控制珠江两岸一线界面建设高层建筑;减少机动车对滨水地区的干扰,提供多种模式的公共交通。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景观总体规划”,近期通过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的审批,这是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的。
两岸公共敞开空间至少30米
此次规划的范围是: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西起白鹅潭地区,东至琶洲东端,东西总长度约17公里,南北宽度从650米到2000米不等,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的珠江沿岸地区。规划构筑“一条黄金水道,三大景观区段,六大景观节点”的总体构想。
珠江两岸滨水地区的公共空间要素包括:绿地、广场、公园、码头、滨水生活性道路、滨水步行道、滨水绿地、商业街、建筑半室外空间、骑楼街、街头绿地、大型公共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珠江水体开敞区。
据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珠江两岸至少要有30米的公共敞开通道,除了对于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的建筑及需要保护的古建筑可再建或保留外,将对一些超出规定范围的民居等进行拆除,并不再审批超出范围的建设项目。
珠江两岸建筑严格限高
据规划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此规划还对两岸开发地块提出建议性高度控制指标,作为规划管理参考,广州市将不再会出现像滨江东一带“水泥围墙”式的沿江建筑群。
其规划的总原则是:严格控制珠江两岸一线界面建设高层建筑。高度控制依据为:沿江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沿江建筑高度应符合各相关分区规划、重点地段规划、城市设计要求;形成高低错落、层次感强的沿江建筑界面;沿江建筑界面不应对珠江开敞区造成视觉压抑。
因此,珠江两岸的建筑高度的参考指标为:珠江沿线建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对应江面宽度的1/4;地标性建筑或构筑物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对应江面宽度的1/2。
另外,为形成起伏有序的天际轮廓线,需要在关键的节点上,合理布置地标性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以新中轴线地区为最高,形成珠江沿线的重要景观要素。
两岸公共敞开空间至少30米
此次规划的范围是: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西起白鹅潭地区,东至琶洲东端,东西总长度约17公里,南北宽度从650米到2000米不等,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的珠江沿岸地区。规划构筑“一条黄金水道,三大景观区段,六大景观节点”的总体构想。
珠江两岸滨水地区的公共空间要素包括:绿地、广场、公园、码头、滨水生活性道路、滨水步行道、滨水绿地、商业街、建筑半室外空间、骑楼街、街头绿地、大型公共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珠江水体开敞区。
据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介绍,珠江两岸至少要有30米的公共敞开通道,除了对于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复的建筑及需要保护的古建筑可再建或保留外,将对一些超出规定范围的民居等进行拆除,并不再审批超出范围的建设项目。
珠江两岸建筑严格限高
据规划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此规划还对两岸开发地块提出建议性高度控制指标,作为规划管理参考,广州市将不再会出现像滨江东一带“水泥围墙”式的沿江建筑群。
其规划的总原则是:严格控制珠江两岸一线界面建设高层建筑。高度控制依据为:沿江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沿江建筑高度应符合各相关分区规划、重点地段规划、城市设计要求;形成高低错落、层次感强的沿江建筑界面;沿江建筑界面不应对珠江开敞区造成视觉压抑。
因此,珠江两岸的建筑高度的参考指标为:珠江沿线建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对应江面宽度的1/4;地标性建筑或构筑物高度一般不宜大于对应江面宽度的1/2。
另外,为形成起伏有序的天际轮廓线,需要在关键的节点上,合理布置地标性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以新中轴线地区为最高,形成珠江沿线的重要景观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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